寄冥紙、假本票騷擾周玉蔻、徐巧芯!「社區女主委」想嫁禍鄰居下場慘了

臺北市某社區管理委員會許姓女主委冒用鄰居名義,在本票上簽名、蓋印,再寄給媒體人周玉蔻、時任臺北市議員徐巧芯等人騷擾,甚至有些議員還收到冥紙,最高法院依僞造有價證券罪將許女1年10月徒刑定讞。

許女曾參選過里長,而她擔任社區主委時,因與潘姓女住戶齟齬,她不滿遭對方提告,即僞刻潘婦印章,再冒用潘婦名義簽發13張本票,2022年初再把信件郵寄給時任市議員張茂楠、洪健益、戴錫欽、陳永德及媒體人周玉蔻,想嫁禍給潘婦。

許女又冒用潘婦名義僞造寄件人名條,再把寓意災厄的冥紙裝入信封內,寄送給臺北市議員徐巧芯、許家蓓。許女接受警詢時,聲稱因有人受潘婦長年欺負、傷害、恐嚇及勒索,她因此寄給知名的政治人物,要陷害兩人,信件放冥紙的原因可能是拜拜、詛咒他們早死或倒楣,收信人之所以會寫這些政治人物,是因爲他們「比較會追究」,找一些「無名小卒」恐怕就不了了之,她就是要借刀殺人。

檢警在張茂楠收到郵件郵票上,檢出了許婦的DNA,一審依行使僞造私文書罪判許女10月得易科罰金之刑,二審也認爲本票沒有充作真正有價證券使用之意,她只是爲了「嫁禍」,犯刑法行使僞造私文書罪,改判7月徒刑,不得易科罰金,但判決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更一審認爲許女冒用潘婦名義寄含有本票、冥紙的信件給政治人物,企圖令潘婦遭追究相關行逕,造成潘婦的困擾,且對於社會良善風俗的危害不輕,至今未取得潘婦原諒或達成和解,犯後態度不佳。

另外,許女犯僞造有價證券罪、行使僞造準私文書罪,但一審認定許女犯行使僞造私文書罪,認事用法有違誤,撤銷改依僞造有價證券罪將許女1年10月徒刑;案件上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時任臺北市議員、現任立委徐巧芯(左圖)、媒體人周玉蔻收到許姓女子的惡搞信。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