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夫離家38年失智了 竟想要同住!讓她嚇死趕緊求離
家暴夫離家38年沒音訊,獲知他失智了竟然還想要同住,人妻嚇死趕緊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子小萱與男子阿國(均化名)婚後育有4名子女(均已成年),阿國工作不穩定,還常無故不回家,更與其他女性同居,也曾對小萱家暴,當時還未成年的子女見狀,趕緊向阿姨求助,小萱的姊姊也出面維護卻遭恐嚇。日前已離家38年且失智的阿國,對她表示要回來同住,不滿阿國過去種種所爲,因此憤而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小萱指控,38年前阿國無故未再回家,當年她因顧忌阿國有暴力傾向,擔心反抗或要求離婚,她及子女恐遭報復,因此多年來並未訴請離婚。她因日前接獲警局通知,有自稱阿國姓名的人疑似失智,要求回到她的住所同住,這令她感到驚恐萬分,因此提起離婚訴訟。
而阿國的特別代理人表示,對於小萱主張的事實均沒有意見。法官考量,夫妻本應以共同生活相互照顧、密切互動,以及開誠佈公之態度相處,方能達到婚姻共同生活之目的,並且符合婚姻之本質。
若夫妻之一方並無與他方共同生活之意願,復斷絕連絡,將使夫妻雙方因未共同生活,致婚姻之誠摯基礎遭到嚴重破壞,進而使婚姻生活產生無法回覆之嚴重破綻甚至蕩然無存,即應認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
法官審酌,阿國在婚姻存續期間,竟對小萱常毆打及言語辱罵,還在38年前就離家未返,雙方實際上已經分居多年,阿國還長期與其他女性同居,並育有一名子女,足認婚姻關係已有相當之裂痕,已無從進行實質婚姻生活。
法官認,2人目前的狀態,在客觀上已足使任何人同處小萱的情況下,均將喪失維持婚姻的意欲,雙方婚姻已生破綻而無回覆之希望,確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日前依法宣判,小萱訴請判決離婚,即屬有據,應予准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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