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男曾獲頒模範父親!竟水壺砸妻、電話線勒頸還威脅分屍

曾任臺中市政顧問、獲頒模範父親的林姓男子,2022年底不僅用保溫瓶砸妻子頭、電話線勒頸還揚言「把妳剁成一段一段」等語,一審被依違反保護令、傷害罪判處10月徒刑,二審改判9月。(潘虹恩攝)

曾任臺中市政顧問、獲頒模範父親的林姓男子,涉2022年底用保溫瓶砸妻子頭、電話線勒頸,還持武士刀敲擊妻子房門揚言「把妳剁成一段一段」等語,一審依違反保護令、傷害罪判10個月徒刑;案經上訴,臺中高分院審酌,林是持「不詳器具」敲打房門,原判決容有未洽,改判9個月。

林男與妻子2022年11月8日在住處發生口角,竟拿裝有水的保溫瓶丟擲妻子額頭,並出手毆打、以電話線纏住妻子頸部,造成林妻頭、胸、四肢多處傷害。臺中地院同年同月22日核發保護令並在隔月5日送抵林男手上,不料,隔年4月,林男竟持武士刀敲打林妻房門,更威脅「我把妳刺死然後我去關也好」、「把妳剁成一段一段」、「如果無法把妳分屍,我就不姓林」等語,林妻心生恐懼提告。

林男在庭審中辯稱,與妻子長期因財產、婚姻等問題爭執,妻子試圖讓自己成爲無依無靠的窮困老人;他曾擔任臺中市府市政顧問並獲得模範父親殊榮,因情緒激動、一時失慮才犯案。臺中地院一審審酌,林的行爲難認「值得同情」,且曾擔任公職及獲得模範父親更應自律,考量林針對頭、頸要害施暴和分屍等言論,犯後也未和解,依傷害罪判處7個月、依違反保護令罪判處3個月。

林男不服上訴,辯稱案發時是拿用鐵尺敲門而非武士刀,還表示有意和解,但無法接受妻子提出調解條件,希望法官考量其身體狀況不佳從輕量刑。

經二審勘驗房門破損痕跡,臺中高分院審酌,難以想像持鐵尺可造成墓門遭劈開,加上錄音中林曾說「我這把武士刀很鋒利」,不採信林辯詞。但因該刀器未扣案,林妻亦未親眼看見林所持何物,僅能認定林持不詳器具敲打房門,一審認定林以武士刀攻擊的判決容有未洽,針對違反保護令罪刑改判2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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