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華人 | 富豪想娶“名媛”外甥女,遭表姐夫碎屍108塊

Hi,大家好,我是Wapi。

今天這篇是關於一起金錢、親情、慾望糾葛的謀殺案,於2015年發生在加拿大溫哥華,但它的後續紛爭一直持續着。幾個月前還有位參加庭審的加拿大華人記者對我說:“人死後冒出七個孩子認爹,最後親子鑑定還有倆娃是假的。”

2014年,YouTube上線了一部名爲《公主我最大》(

)的真人紀實節目,俗稱“華人版的《比弗利山莊富二代》”。導演以“喜愛時尚、追名牌、買好車,喜歡參加派對,會到高檔餐廳吃飯”爲標準,找到了四位富二代女孩,記錄她們的奢侈生活。

這張照片裡的四個女孩,就是第一季的主角。左二的女孩名叫Florence Zhao(中文名:趙一銘),她不僅是一位“富二代設計師”,還與次年發生的一起著名碎屍案有關。

(自左至右:Coco、Flo.Z趙一銘、Chelsea、Joy)

從當時的節目彈幕來看,趙一銘是最有觀衆緣的那個。在幾個女孩間免不了的炫富、攀比、暗流涌動中,趙一銘似乎沒那麼多“槽點”:她畢業於米蘭的馬蘭格尼時裝與設計學院(Insituto Marngoni),能講流利的英語和法語,擁有碩士學位,當時正經營着自創的時裝品牌。她比其他的女孩年紀更長,自強自立,而且看上去“情商頗高”:節目中,另一個女孩問趙一銘,爲什麼別人不喜歡自己。趙一銘安慰她,“別往心裡去”。

在節目中,趙一銘也是一個實打實的富二代。她擁有許多限量款香奈兒、愛馬仕包包,佩戴價值80萬人民幣的VCA項鍊。她在訪談中提及名牌商品時,對它們的價值不屑一顧:“ 幫傭的月薪大約等於一雙Roger Vivier高跟鞋,一晚狂歡大概會花掉半個愛馬仕鉑金包 ”、“上次生日時,不到一個小時就喝光相當於2個Fendi包包的酒。”

(節目裡,趙一銘坐在勞斯萊斯豪車中)

節目裡,她邀請了其他女孩來到她的私人島嶼度假,並大方介紹說:“Welcome to my island!”(歡迎來到我的小島!)。這座島上有五幢別墅,內部擺放了許多古董。趙一銘在全方位向大家展示着:我不僅富有,還很有品味。她的富有程度甚至讓同行的其他女孩豔羨。

然而實際上,趙一銘並不是富二代。這座小島不屬於她、或她的父母,而是屬於她的舅舅苑剛(Gang Yuan)。苑剛資助了趙家多年,趙一銘留學、購買奢飾品的錢都是由苑剛提供的。趙一銘只是利用苑剛的財產,僞裝成名媛參加了節目。

意氣風發的趙一銘在自己的豪宅中接受了節目組的採訪。從她的身後,我們可以看到:她所居住的是一幢擁有大泳池、落地窗的豪華別墅。

(趙一銘接受採訪時的照片)

這幢別墅其實也屬於苑剛。一年後,就在這幢別墅裡,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碎屍案:趙一銘的父親趙立(Li Zhao),槍殺了資助自己多年的苑剛,隨後將其分屍成了108塊,在與警察對峙8小時後被捕。趙立說,他殺死苑剛,因爲苑剛要娶自己的女兒趙一銘。

這起案件發生在西溫哥華,當地的犯罪率很低,再加上亂倫、碎屍等元素,此案吸引了廣泛的關注。苑剛不僅資助趙一銘留學、購物,把豪華別墅給趙立住,還給趙立買了一臺賓利車。因此在天涯論壇裡,網友普遍對苑剛和趙立的關係總結爲:農夫與蛇。

我最初看到這個案件時,並不明白兩點:

第一,如果趙立只看重利益,在苑剛和他沒有大的矛盾時,他爲何不繼續寄生於苑剛,何苦殺雞取卵。

第二,法院最後只判了過失殺人罪,是否過輕?

可能有同學有和我一樣的疑問。接下來我會先介紹案情,再進行分析。歡迎大家一起討論。

(本文字數11623)

案件前情

2001年,幾乎不會說英語的趙立,爲了女兒能得到更好的教育,帶着全家來到蒙特利爾,開始移民生活。

最初一切都很順利,趙立還在當地購置了幾處房產,但沒過幾年就因投資失敗陷入窘境。家庭資金鍊斷裂讓他非常無助。

這時,他遇到了他的救命稻草——苑剛。

苑剛是趙立妻子李曉梅的表弟。由於李曉梅是李家的養女,所以李曉梅和苑剛並沒有血緣關係,之前也沒什麼聯繫。

苑剛1973年出生於河北,從小性格暴躁、強勢,卻也非常聰明,極具商業頭腦。他白手起家,年輕時着手東北煤礦生意,至2005年左右已經積累了過億的資產。移民前,他是中國大唐投資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苑剛照片)

苑剛當時也有移民的念頭。2005年9月,苑剛和一名擔保他來溫哥華的華裔女性假結婚, 並於2007年獲得加拿大永久居住權。在得到身份的2個月後,苑剛和那名女性離婚了(這樁婚姻後來被加拿大法庭判爲詐騙婚姻)。

還沒有移民成功時,苑剛就開始在加拿大購置土地和房產。他購買了7500英畝土地、價值1000萬人民幣的帕姆島嶼(趙一銘在節目裡展示的小島)、價值4000萬人民幣的帶游泳池的別墅(本案的案發地),還用現金購買了一幢價值9000萬人民幣的都鐸式風格別墅,之後又買了一臺遊艇、一輛賓利、一輛勞斯萊斯,以及其他幾輛豪車。

當時的苑剛經常往返於加拿大和中國,他在加拿大的房產無人打理。當他與趙立夫婦聯絡上後,苑剛就聘請他們做自己的管家,幫忙打理房產。趙立欣然接受。

2010年,趙立一家乾脆從蒙特利爾搬到溫哥華,投靠苑剛。苑剛也很給面子,馬上把他位於溫哥華喬治國王路963號的豪宅提供給趙立一家住。

這幢豪宅位於溫哥華的富人區——桑拿斯社區,擁有上百年的歷史。房子外部有寬闊的草坪花園,內部有10間臥室、1間桑拿房、1間游泳池,裝修華麗且復古。這幢豪宅目前估值1.2億人民幣。

但苑剛從未住過這間房子。趙立一家來溫哥華後,苑剛就直接給他們住了。苑剛自己平時住在帶游泳池的那個別墅裡。

(都鐸式豪宅外部及內部圖片)

苑剛來加拿大後從事房地產投資和薩斯喀徹溫農場生意,2011年還在卑詩省創辦了加拿大國家農業發展公司。苑剛希望在加拿大的公司裡有“自己人”,於是他讓趙立到公司內任職,讓李曉梅當自己的私人會計兼廚師。

苑剛的公司累計盈利5000萬美元(約3億人民幣)左右,我猜測趙立和李曉梅的酬勞應該很豐厚。

因爲房產稅的問題,苑剛把帶有游泳池的別墅登記在趙立名下。趙立名下還有一臺賓利車,也是苑剛出資的,平時都是趙立一家在開。苑剛負擔着別墅和車所產生的全部費用。

不僅如此,苑剛還負擔着趙立一家的生活費,包括趙一銘赴意留學的費用。2013年,苑剛借給趙立200萬加元(約1006萬人民幣)炒股,結果趙立一下子賠掉180萬加元。直到苑剛死時,趙立也沒能還上這筆欠款。

在苑剛的幫助下,趙立不僅享受到奢侈的生活,還逐漸成爲溫哥華華人圈小有名氣的人。他變成了苑剛的翻版,同苑剛一樣出手闊綽、熱衷慈善,培養了和苑剛相同的愛好:打獵。

兩人經常“約打獵”,一起獵到過兩米高的熊,還結伴捕魚、游泳。至少在外人來看,他們的感情還挺好的。

苑剛不僅解決了趙立的燃眉之急,還額外提供給趙立一家優越的生活條件,讓他們躋身上流社會。而面對自己的恩人,趙立卻“反咬了一口”,是名副其實的“蛇”。

但越是看到這樣的資料,我越疑惑:趙立爲什麼殺死自己的“搖錢樹”?這顯然不是聰明的行爲。

我們先回到案發那一天。

案發當天

2015年5月2日,苑剛來找趙立,詢問趙立的新發明——一個狩獵時使用的槍架。在幾天前的午餐會上,趙立曾經熱情地給苑剛介紹自己這項發明,他覺得這項發明能賺大錢。但當時苑剛並不感興趣,這讓趙立很沮喪。

令趙立沒想到的是,幾天後苑剛竟然來主動來詢問這項發明。趙立在事發後和警察說,他當時非常高興,覺得“自己終於有了價值”。

趙立那天本來要和李曉梅、李母出門遠足。午飯後,爲了不打擾男人間談生意,李曉梅和李母就先走了。

飯後,趙立聽到苑剛咳嗽了一聲,他關心苑剛:“是不是得了流感?”苑剛回答:沒有,被水嗆到而已。趙立隨口和苑剛聊了幾句槍架的細節,並叫他來自己的辦公室看一下。苑剛說他馬上就來。

趙立從槍櫃裡拿出一支0.17英寸口徑步槍,架在他的槍架上。但他在辦公室裡左等右等,也沒看見苑剛。趙立知道苑剛很忙,所以他把槍支、槍架暫時裝進槍袋了,而沒有鎖進他平時放槍的槍櫃。趙立打算喝口水後,去找妻子和岳母。

這時苑剛進來了,再次詢問發明。趙立返身拿槍袋,展示後把槍隨手放到門廳外的紙殼箱內。苑剛覺得槍架不錯,提議可以合辦一個槍架公司,他可以給趙立介紹兩個會英文的僱員。此時兩個人輾轉於門廳和辦公室之間。

在談到工資時,苑剛和趙立起了衝突。

苑剛說,槍架公司可以給趙立每個月4000美元的工資。趙立有些驚訝,他的心理預設是公司股份的三分之一:“只有4000美元?但這是我發明的!”苑剛說 : “這是一個很簡單的發明,很容易被他人模仿,甚至不知道它是否會賺錢。”

這時苑剛說了一句駭人聞見的話:“把你的女兒趙一銘嫁給我,我就給你50%的股份。”

趙立本以爲苑剛是開玩笑,但他發現,苑剛只是用玩笑的語氣講出了他的真實需求。趙立說:“這不可能,你們是親戚。”

苑剛用滿不在乎的態度說,也沒什麼大不了的,他和李曉梅沒有血緣關係,所以他娶趙一銘也不是亂倫。自己已經四十多歲了,想安定下來。

在趙立眼裡,苑剛雖然有錢闊綽,但是絕不是一個好的丈夫(苑剛的私生活非常混亂,後文有詳述),而趙一銘是他的“掌上明珠”,他絕無可能讓苑剛染指她。

趙立當即說,他不要職位了,隨後又痛罵苑剛是“豬狗不如的畜生”。苑剛揪住趙立的衣領,質問他在罵誰,還打了趙立幾拳。趙立當時只能捂住臉躲避。

兩人平時一起游泳、捕獵,趙立知道苑剛的力氣有多大。趙立身高162釐米,體重67公斤;苑剛身高180釐米,體重約80公斤,體型相差巨大,正面衝突下趙立絕不是苑剛的對手;並且,寄生於苑剛七八年後,趙立潛意識中就很怕苑剛。

趙立隨手拿起花壇邊放着的錘子,警告苑剛不要過來。苑剛怒火中燒,臉漲的通紅,眼睛裡都是血絲。趙立從門廳躲到車庫附近,苑剛追上來奪走了錘子,趙立又被逼回了門廳。這時趙立想起他放在紙箱內的步槍,所以他奔回門廳內拿起步槍,用槍指着苑剛,說了兩次“別動”。

趙立對警察說,他這一刻在想着他的女兒。“我想讓苑剛知道,我不像他想的那樣膽小,我不是他可以隨心所欲欺負的人。我有自己的底線,我會用我的一生來保護我的女兒。”

(畫像:趙立在法庭上)

苑剛根本不相信趙立敢開槍。他嘲笑趙立:你用一把打老鼠的槍對着我有什麼用。在交雜着憤怒、恐慌等情緒中,趙立對着苑剛開出了第一槍。幾乎同一時間,苑剛向趙立扔出手裡的錘子。苑剛倒地、抽搐。

因爲不確定苑剛會不會站起來反擊,趙立走近了些,開了第二槍,這一槍打在心臟附近,苑剛不再動了。趙立用錘子試探性地碰了碰苑剛,苑剛都沒有反應。當時,趙立的大腦一片空白。

幾分鐘後,李曉梅和李母回到別墅,此時距離槍殺間隔時間非常短,趙立甚至以爲她們聽到了槍聲。兩個女人被現場嚇得大哭,趙立這纔回過神,讓她們快走,這件事與她們無關。她們讓趙立叫救護車,但趙立說已經沒必要了。

隨後,趙立開始了碎屍。

以上對話內容均來自趙立的證詞。趙立給警察提供這樣的證詞,一定有表達苑剛兇暴殘忍、而自己軟弱無力的目的,因此真實情況中的對話與上文可能有出入,只是我們不得而知了。

警察在外包圍,而他在屋內碎屍

5月2日晚上6:45,李曉梅與她和丈夫的共同朋友王先生聯繫,說家裡出事了,詢問他該怎麼辦。王先生開車來找她們。當時李曉梅表情驚恐,言辭錯亂,王先生用了很久才弄清楚她在說什麼。

李曉梅決定報警。王先生陪同母女二人來到坎比街的溫哥華警察總部,並全程作爲翻譯。由於區域限制,總部無法受理。因此晚上11:29,李曉梅撥通了911電話。

警察迅速趕到案發別墅,由於他們無法確認趙立是否持槍,就一直在屋外等待,直到8小時後才逮捕趙立。

凌晨,趙立正在碎屍。他按照平時切割熊的經驗,打算把苑剛分成小塊後,用塑料袋裝好,移動到狩獵場內。但當時趙立精神恍惚,切着切着就忘了原來的目的,反而把袋子放在平時釣魚和捕獵用的冰櫃中。但冰箱只夠裝一個塑料袋,剩下的都散落在冰箱旁。

5月3日凌晨3點,警察聽到趙立使用電鋸切割的聲音。凌晨4點,警察通過落地窗看到趙立扛着獵槍、到廚房水槽旁清洗着什麼。之後趙立攪拌飲料、關閉廚房燈,上樓睡了一覺。6:27,趙立睡醒了。他再次來到廚房,給自己煮了碗麪條作爲早餐。

警察一直在撥打趙立的電話,他們甚至可以在外面聽到屋內的iPhone鈴聲。5月3日早上8點,趙立接通電話。警察讓他走出門外,趙立非常配合。他隨即被捕。

警察進入房內檢查,一名警官不小心碰到了冰箱旁邊的一個塑料袋,裡面露出了“粉色的組織”。警察整理出至少12箱的屍體碎片,這些碎片可以完整拼合,共有108塊。

(警方在案發地)

遺產風雲

2020年初,這宗案件纔有了定論,趙立最終被判過失殺人罪、侮辱屍體罪。

但在審理的四年裡,還有一件事也很令人矚目。這就是苑剛的遺產分割。

苑剛沒有立遺囑,他死後留下超過1億人民幣的資產。他生前也沒有結婚,但他與數百名女性都發生過性關係,許多女人聽說他死了都想來分一杯羹。警方證明至少有9名女性來到法院自稱是苑剛的妻子。就連葬禮當天,都有3名女性、2名兒童作爲苑剛的“妻子和孩子”,分別站在遺像的兩側,向致祭的人鞠躬答謝。

(苑剛的葬禮)

一些女性聲稱,自己給苑剛生了孩子。在對這7個孩子進行親子鑑定後,法院判定其中5個孩子爲苑剛親生。法庭上用M1,M2,M3,M4和M5分別代號5個孩子的母親。

M1首先上訴爭奪遺產,她說自己是苑剛的“唯一的妻子”,應當獲得一半遺產。

M1於1987年出生,她比苑剛小14歲,與趙一銘同歲。她16歲時認識苑剛,兩個月後和苑剛同居。

同年M1懷孕。但由於當時她是未成年人,所以苑剛讓她把孩子墮掉。之後苑剛想要移民,爲了確保領事館相信他和華裔女性的婚姻,他強迫M1搬出一起同居的住所。

M1說,“雖然苑剛這人看起來五大三粗,但是對我非常好,把我都寵壞了。”以證明他們的感情十分要好。苑剛移民後,M1很快收到苑剛的邀請,於是她也奔赴加拿大,和苑剛一起住了一段時間。

2008年12月, M1生下一個兒子。M1說,當時苑剛提出和她結婚,但她考慮到苑剛纔拿移民身份不久,且她沒有在加拿大久居的打算,所以拒絕了他的求婚。之後苑剛多次提出要和她結婚,都被她拒絕了。2011年,苑剛贈予M1一套國內公寓,但實際上房子寫在M1兒子名下。

相對於其他幾人,M1的身份是最受苑家認可的,她一直在家庭活動中扮演苑剛妻子的角色,還曾經在苑剛父母家住過很長時間。2011年,苑父確診癌症,M1經常去醫院照料。苑剛死後,M1把苑剛的骨灰帶回中國做了佛教超度儀式。苑剛的葬禮也是她安排的。

然而,直到案發後M1才知道其他女人的存在。

按中國傳統看法,M1是與苑剛最有夫妻事實的一個,她得到了苑剛家族的認可。

但是,加拿大法律認爲,有性生活的伴侶纔是真正的夫妻。M1無法提供苑剛在死前兩年和自己有性生活的證明,而其他幾位母親都可以提供,因此她反而處於劣勢。

M2也自稱是苑剛的原配。她是一名房產經紀,2005年苑剛購買房產時兩人相識, 2008年他們開始戀愛。2009年4月M2懷孕了,她想把孩子墮掉,但苑剛答應送她一套房子,所以M2於2010年3月在中國某特別行政區生下孩子。

2010年10月,她在苑剛公寓裡撞到別的女人,心中很介意,之後常常借酒消愁。2015年1月,因爲苑剛劈腿的事,M2再次因酗酒被送往醫院。苑剛認爲她太失態了,之後便不再和她聯繫。

最初M1和M2兩人約好聯手攻擊其他幾位母親。但眼看着M1拿不出性生活證據,M2審時度勢,搖身變爲M3的辯方證人,聯手M4、M5一起攻擊M1。

四人抱團,M1勢單力薄。她在法庭上提供了苑剛給她買過很多奢飾品的證據,以此證明自己是苑剛的唯一。但後來她發現其他幾個人也被贈予過奢飾品,這讓她很崩潰。

M3的相關證據也不容小覷。她是苑剛私人男助理的姐姐,和苑剛於2008年7月相識。原本M3在中國南方工作,爲了能和苑剛在一起,認識四個月後M3就裸辭來到苑剛所在的城市,住進苑剛提供的公寓(不是苑剛本人居住的公寓)。M3曾多次去過苑剛的個人住所,但在房間內沒發現過女性物品,所以她堅信苑剛沒有別的女人。2009年7月,M3以苑剛女朋友的身份見了苑母。

2010年,M3懷孕。備孕期間,她偶然在網上看到苑剛註冊了一個婚戀網站賬號,有幾位女性正在通過網站聯絡苑剛。苑剛在婚戀網站的自我介紹是:年薪幾千萬,個人資產數十億的企業家。擁有價值數十億美元的豪宅、遊艇,勞斯萊斯,賓利和其他豪華車……希望能和一位女孩有美好的未來。

M3還就此質問過他,但苑剛沒有承認。和M2一樣,之後她也在中國某特別行政區生下孩子。

2012年7月,苑父去世,苑剛邀請M3和孩子來老家參加父親的葬禮,但後來又反悔了。M3逼問不止,苑剛只能承認了M1和其子的存在,也承認他並不會娶M3。但苑剛答應M3,自己不會和任何一個女人結婚,永遠都會是單身。

而最讓M3感到傷心的是,自己的親弟弟在給苑剛當助理期間,見過許多苑剛不同的女人,還幫苑剛給他的情婦們遞送過禮品,但他什麼都沒告訴自己。M3說自己不埋怨弟弟,因爲即使苑剛做錯了事,她也深愛着苑剛:“苑剛成熟穩重,有男子氣概,對我和孩子很好。”2015年1月,苑剛答應來M3家看她,但是最後並沒有來。此後兩人也沒再見過。

M4是專利代理人,她於2008年開始和苑剛約會。次年M4發現苑剛還有別的女人,她一氣之下提出分手,但由於她和苑剛有工作交集,2012年兩人舊情復燃了。第二年,M4生下一個女兒。

M5提供了更“爆炸”的證據:她曾經在苑剛的U盤中發現他和不同女人拍攝的裸照、性愛錄像。

2011年,M5和苑剛相識,當時M5有男友,而苑剛已經常居加拿大。爲了能追到M5,苑剛幾乎每天都給M5發微信,但M5對苑剛一直很冷淡。2014年,M5和男友分手後心情不佳,苑剛立刻邀請她陪自己去拉斯維加斯旅遊,還送給她1萬美金現金,讓她在賭城好好享受。兩人在賭場玩的很開心,當晚苑剛邀請她留宿,但M5覺得進展過快,就拒絕了。

第二天苑剛和M5說,因爲她昨天的拒絕,他傷心地在賭場連輸幾萬美金。M5認爲這是苑剛重視自己的表現,於是當晚留宿在苑剛的房間,和他確認了戀愛關係。之後他們又去了邁阿密旅行。

M5形容她與苑剛是“一對互相深愛的夫婦”。確認關係後M5馬上懷孕了,她來到溫哥華和苑剛同住。苑剛工作繁忙,經常不在家,M5就自己看電影打發時間。一次看電影時,她偶然發現了苑剛的U盤,好奇心驅使她打開:裡面有一些女人的照片及裸體照,也有苑剛和女人的性愛視頻,還有3段分別是3個孩子的視頻,以及一個名單,都是女人的名字、年齡及所在城市等,以數字號碼標註,共有68位。

M5當時崩潰大哭,但她沒去質問苑剛,而是找藉口飛回了中國,想要把孩子墮掉。回到中國後她沒忍住問了苑剛,苑剛哄她,等她把孩子生下來他們就結婚。2015年3月,M5在美國生下女兒。

後經警察調查,U盤中涉及的女性都是自願與苑剛發生關係的,並不存在強姦。

儘管M1很像一位“正宮”,但其實苑剛分給5位女性的時間和金錢是差不多的。因此法院最後判定M1敗訴,不能作爲妻子分得一半財產;苑剛的5個孩子能夠平分他的財產。在孩子成年前,他的母親有財產的使用權。

遺產分割時,趙立也曾作爲證人幫助其他四位母親攻擊M1。他說苑剛曾講過,自己很討厭像M1這樣工於心計的女人,認爲M1在故意討好苑父苑母,讓他們施加給苑剛壓力同自己結婚。

除了這5位母親,苑剛的其他親屬也在爭奪遺產。令人匪夷所思的是,趙立也名列其中:他認爲苑剛在薩斯喀徹溫農場經營的47塊農地應該給自己三分之一,因爲他是最初的合資者。

同時,苑剛的母親、弟弟也都在爭奪遺產。苑剛曾爲避稅將購買的帕姆小島寫到苑母名下,但苑剛的遺產律師稱,小島實際出資者爲苑剛,且苑母從未出過小島的維護費用,產權不應屬於苑母。苑母后來將遺產律師告上了法庭。

法庭均未證實趙立、苑母、苑弟、遺產律師的說法。

案件審理

2020年1月,西溫哥華所屬的卑詩省最高法院宣佈:趙立被判過失殺人罪、侮辱屍體罪。9月11日,最高法院舉辦該案聽證會,趙立被判入獄10年6個月。

由於拘留期間的1天可折算成判期的1.5天,所以趙立將於2022年5月出獄。

爲什麼只判了過失殺人罪?

從最高法院提供的資料裡可以看出:在四年的審理期間,法院也多次在二級謀殺罪和過失殺人罪之間徘徊,難以定奪。

先介紹一下加拿大最常見的幾個可判兇案類型:

一級謀殺罪:有計劃的蓄意謀殺,可自動判處無期徒刑,25年內不得假釋。殺死值班警察或監獄工作人員、在劫持或綁架期間實施的殺戮,均自動判處一級謀殺罪。

二級謀殺罪:沒有計劃的殺人,刑期爲無假釋的10年至25年。

過失殺人罪:可能有意圖造成傷害,但無意圖實施兇殺。沒有最低刑期,但如果是持槍犯法,最低刑期爲無假釋的4年。

過失殺人罪有兩大類:

1、非法行爲:某人犯罪時無意中導致另一人死亡。例如:有人在犯罪時,不小心殺死了一名旁觀者。

2、刑事過失:某人因爲做出不顧他人生命的莽撞行爲,而導致受害者死亡。

一般來說,如果犯罪者智力低下,那麼指控可降低至過失殺人罪。

加拿大法律對蓄意還是偶然的殺人罪會嚴格區分。同時,法律尤其重視行兇者在謀殺時的心理狀態:如果他是處於激情、恐慌、或極度焦躁中犯案,刑罰都會酌情降低。

根據卑詩省最高法院提供的資料,法庭認爲:趙立非蓄意殺人,他是在極度恐慌中誤殺了苑剛。

判決證據主要基於以下兩點:一、趙立的性格及行兇時的情緒狀態;二、槍支和血跡證據。

一、趙立的人生面貌

趙立有着極度困苦的前半生。有人認爲,描述行兇者的原生家庭如何悽慘,有爲其開脫的嫌疑。但原生家庭確實會影響人的性格。趙立的原生家庭也成爲了法院審理的證據之一。

趙立於1960年出生於黑龍江,他的父母都是醫生。在趙立8歲時,父親因特殊原因入獄,出獄後不僅得不到任何工作機會,還導致全家人遭到外界的恥笑。趙立和兄弟姐妹們一再受到同齡人欺負,但都不會反擊。

家裡只能靠母親的微薄收入度日,一貧如洗。全家一天只吃一頓飯,家裡只有一條被子。在東北的冬天,所有人要縮到一條被子下面取暖。

11歲時,趙立的母親因車禍去世。從此趙立變得自卑、沉默寡言。

16歲時,趙立進入當地政府爲解決無業青年而開設的農場工作。爲了賺錢,他謊稱自己已經18歲。農場要求青年們每週工作6天,每天12小時。趙立因爲營養不良,身材十分瘦小,每天要工作15小時才能完成工作。

農場的收入並不高。趙一銘在真人秀中曾說,在中國時她的父母一個月只能賺100人民幣,可能便是趙立這段生活的寫照。

趙立幾乎把所有的工錢都給了家人,這樣家人就可以一天吃兩餐了。不善社交的趙立在農場裡沒有朋友,十分孤獨,他曾嘗試在冰天雪地中徒步回家。他在雪地中凍傷昏厥,被送往醫院治療,後來又被轉到精神科,因爲醫生懷疑他有幻想症狀。但爲了多賺點錢,趙立吃了幾天藥就又回到農場了。

兩年後,趙立離開農場,做了司機。又過了幾年,他和親戚合夥開了一個打印社,手頭寬裕了許多。之後趙立和女友李曉梅結婚,1987年女兒趙一銘出生。

從孤獨和貧困中走出的趙立,將女兒視作自己的唯一。

檢方也曾經懷疑過,苑剛是否真的提出了這種要求。趙立一再強調是真的。

但檢方更看重的,其實是趙立行兇時的心態。法院邀請了專事行兇者心理研究的羅伯特·萊伊(Robert Ley)博士,對趙立進行盤問。四年間,萊伊博士對趙立盤問了四次,最後他得出結論:趙立是一個親社會人士,沒有暴力傾向。因爲童年時的不安全感,導致趙立習慣於取悅他人。

苑剛看似對趙立非常好,但其實他對趙立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慷慨解囊。苑剛讓趙立幫忙管理薩斯喀徹溫農場,並答應他,如果土地升值了,那麼土地升值的部分就是趙立的酬勞。土地未升值的話,就給他農場收入的三分之一作爲酬勞。

但趙立一分錢都沒有拿到,苑剛卻給了另一位女性豐厚的酬勞。而這位女性從未參與過農場的工作。

苑剛還把趙立一家當萬金油,什麼時候都用。趙立和李曉梅像苑剛的私人助理一樣,無數次在溫哥華招待苑剛從國內來的朋友,陪他們打獵、捕魚,疲憊不堪。

苑剛將豪宅、豪車寫在趙立名下是爲了避稅,而不是贈予。有人認爲,這是苑剛信任趙立的表現,我認爲信任是一部分,更多的原因是,他堅信自己對趙立的控制,堅信膽小的趙立絕不敢覬覦他的財產。

警方逮捕趙立時,他幾根手指的上半部有小切口;右關節和雙手腕部發紅;他的左肘上有一塊變色的區域;肚子上有痕跡,背部有劃痕,膝蓋發紅。手指切口可能是他分屍時留下的,其他傷痕則符合曾受到毆打的證詞。

因此,法庭認爲趙立是在心理、生理上的雙重恐慌下犯案。

趙立在整個盤問期間都顯得記憶錯亂,每次盤問他的證詞都會更改30%左右。但他給萊伊博士透露了更多信息:分屍時他的腦海裡響起一個指導他的聲音,後來他纔回憶起,這個聲音是他16歲在農場時一個對他很好的老人。趙立還說他以前釣魚時偶爾也聽到有人和他說話,但他轉身看四周沒人。萊伊博士懷疑他有妄想症狀,不過這一點未作爲呈堂證供。

檢方發現,趙立此前從未和別人打過架。拘留期間還把在獄中做清潔工的微薄薪水捐給加拿大野火的受害者。案發前他也一直在做慈善,曾經資助國內老家的公共廁所建設,還幫地震受害者籌過款。

案發後,趙立的律師收到16封其親友寄出的品格證明信,信中都在說趙立如何溫和、友善。

這些可能都是趙立“親社會人士”的證明。

但由於萊伊博士拒絕給趙立做心理測試,且博士的證言筆記丟失過,法院曾經懷疑萊伊博士的公正性。最後,他們只認可了萊伊博士的一部分論點。

二、槍支和血跡證據:

趙立槍殺苑剛時使用的是0.17英寸口徑步槍,他平時用槍熟練,常用這把槍在附近的獵場射擊老鼠、兔子等小動物,有時一天射擊高達200次。這種步槍的設計初衷,是在儘量不破壞表皮情況下射殺動物,以便於後續剝皮或分解。

如果趙立蓄意殺死苑剛,他可以選擇槍櫃中其他更具殺傷力的槍,而不是讓冒着補一槍的風險,用小口徑的0.17。

血跡方面的證據,和趙立提供的證詞基本一致,這說明苑剛追逐趙立、趙立恐慌中射擊的情況是真實存在的。

但另一個重要問題是:趙立爲什麼肢解苑剛。趙立肢解屍體後,還雲淡風輕地清洗檯面、做早餐、睡覺,像極了一個反社會的殺手。

法院認爲分屍可能是趨於恐懼的本能反應。我不太贊同這一點,如何肢解一個180cm身高的中年男子是需要理智判斷的,絕非本能可駕馭。我認爲趙立存在僥倖心理,他也幻想着能逃脫制裁。趙立曾和警察說,殺人後,他把一切都交給了命運。如果沒被抓到,那他就離開這裡,重新開始人生。

犯罪者的行爲有時候很難被解讀。趙立分屍後做飯、睡覺的行爲我則認爲是一種本能反應。他的潛意識可能希望什麼也沒發生,他還如昨日一般起牀、吃早飯。

餘波

5月3日,苑剛被殺第二天,李曉梅還駕駛着苑剛的賓利出街。她來到銀行,盜刷苑剛200萬元。之後她被法庭以刑事欺詐罪起訴。

案發後,趙一銘在微博上發了這樣一張圖。

2015年聖誕節,父親犯案的7個月後,趙一銘在Instagram上曬出自己和男友一起過聖誕的照片,彷彿一切喧囂與她無關。因爲這件事影響太大,趙一銘將自己的英文名改爲Mimi。

她的新男友是奢侈品公司中層管理者Kevin,兩人不斷在社交媒體上曬甜蜜的合影,羨煞旁人。他們還自創了一個巴厘島風格的首飾品牌Kemmi。

趙一銘曾經給自己的定位:“我性感,我是CEO,設計師,創業家,FLO.Z activewear and lifestyle.創始人,碩士學歷。”(趙一銘社交媒體自我介紹)

目前,趙一銘關閉了社交賬號,但有網友找到趙一銘現在的照片:她身着顏色清新的舒適服飾,已經完全看不出是當年那個一擲千金的Florence Zhao。

可笑的是,《公主我最大》的四位富二代名媛最後被證實只有一位是真的富二代。

(趙一銘和男友的照片)

至於趙一銘和苑剛的真實關係,警方並沒有對此進行調查,只是在法庭上詢問了趙立。趙立說,之前苑剛一直表現的很正常,他不知道苑剛竟對女兒有這種想法。

趙一銘在案發前已經結婚了,2015年還陷入離婚風波,苑剛一直在幫她聯繫離婚律師,儼然一個好舅舅形象。

但趙一銘其實是有所察覺的,她拍真人秀時和導演說過,她總是要躲着舅舅,因爲舅舅給自己一種不好的感覺。

趙一銘很聰明,一定很清楚苑剛是什麼意圖。因此,我猜測的真實情況是:爲了能繼續寄生,趙一銘可能什麼也沒說。

導致趙立犯下這起兇殺案的原因有很多,不止趙一銘一個,否則卑詩省最高法院也無需用四年時間來審理此案。

苑剛除了以上描述的富有、浪蕩外,他對趙立一家也確實很大方。苑剛的朋友們對苑剛的印象也非常好:他們說他幽默、有頭腦、熱衷慈善,在私生活以外幾乎沒有污點。但他也確實很貪婪,他死後還捲入一場雲南省的貪污案。

人性的多面、複雜,讓我無法認可網友對苑剛與趙立之間“農夫與蛇”這個簡單粗暴的關係總結。

這一切正如苑剛的代理律師克里斯·約翰遜(Chris Johnson)所言:“這是一個因爲貪婪、物質主義以及金錢而導致的墮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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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心瞳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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