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人注意!10/1起汽車未依規定裝載釀禍 最高罰1萬8

10/1起汽車未依規定裝載,罰款上限翻倍至1萬8。圖爲貨車遭追撞,翻車後成捆金紙掉落滿地。(資料照)

國道上行駛在堆滿各式建材或貨物的大卡車旁,總是讓其他駕駛心驚驚!交通部路政司14日說明新上路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新制,汽車所有人未依規定裝載,罰鍰上限由9000元提高至1萬8000元。未來貨車司機上路前,要好好確認貨物是否捆紮牢固了。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0條、第29條經立法院5月21日三讀修正通過、總統6月9日公佈修正,主要是提高汽車所有人未依規定裝載的罰鍰上限,行政院覈定10月1日施行。交通部刻正會同內政部修正配套《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及《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及相關施行前準備,配合同日施行。

車輛安全裝載貨物指引。(摘自公路總局官網)

交通部說明,汽車裝載貨物超長、超寬、超高因而肇事及傷亡案件攀升,本次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重點是第29條,汽車所有人未依規定裝載貨物因而肇事致人受傷,罰鍰上限由6000元提高至1萬元;因而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罰鍰上由9000元提高至1萬8000元。

交通部指出,車輛裝載應遵守的規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77條至第88條訂有明文,違反規定者執法員警即可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9條及第30條規定稽查舉發。立法院2020年間修正第30條增訂汽車裝載貨物脫落、掉落的罰則,及提高罰鍰上限由9000元提高至1萬8000元,2021年再修正第29條提高汽車所有人未依規定裝載的罰鍰上限,也是1萬8000元,顯見汽車未依規定裝載對交通安全影響甚大。

交通部公路總局2020年完成「車輛安全裝載貨物指引手冊」,以10種常見的散落物態樣並對應車型案例,讓貨車駕駛人更清楚知道如何穩妥裝載貨物。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2019年間訂定國道散落物處理收費要點,國道散落物處理時間超過30分鐘者,每車道每半小時收費3000元,以加強警惕貨車駕駛行車前確認貨物是否捆紮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