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投資真詐財得手百餘萬 車手遭逮檢方聲押禁見
頭份警分局尖山所長饒達隆率警力,17日乘雙方再約定於頭份市面交現金幣85萬元,逮捕江姓車手。(讀者提供/謝明俊苗栗傳真)
苗栗縣頭份市1名女子從臉書廣告得知投資訊息,加入「錢錢龍來」LINE羣組,經對方不斷慫恿下加入「雪巴投資APP」投資股票,誆稱保證獲利穩賺不賠,並面交3次現金120餘萬元,女子發現受騙後報警,頭份警分局尖山所長饒達隆率警力,17日乘雙方再約定於頭份市面交現金幣85萬元,逮捕江姓車手,經移送苗栗地檢署偵辦,由檢察官張文傑聲押獲准。
苗栗縣警局頭份分局尖山派出所月前受理轄內民衆報案指稱,因在臉書廣告得知投資訊息,加入「錢錢龍來」LINE羣組,經對方不斷慫恿下加入「雪巴投資APP」投資股票,誆稱保證獲利穩賺不賠,並面交3次現金共120餘萬元,過程中對方還出金5000元獲利,博取被害人信任。但後來被害人因獲利想賣股票時,發現對方不允,也不準拿回投資款項才驚覺受騙,並向警方報案。
頭份分局長林育旺得知後立即指示偵查隊與尖山派出所組成專案,並報請苗栗地檢署檢察官張文傑指揮偵辦。經專案小組深入調查後認有誘捕機會,請被害人持續與詐騙集團保持聯繫及周旋,並配合歹徒要求,於17日再次約定在頭份市面交現金85萬元。
尖山所長饒達隆獲報積極在約定地點部署警力埋伏,見江姓犯嫌出面取款時當場逮捕,並查扣雪巴投資公司工作證、投資收款證明單及手機等物,全案詢後依詐欺、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請苗栗地檢署偵辦,並建請預防性羈押。經檢察官張文傑庭訊後,認江嫌犯案嫌疑重大有羈押必要,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頭份警分局長林育旺頭份表示,詐騙手法日新月異,無孔不入,民衆應提高警覺,防止詐騙,民衆如有接獲不明人士以臉書或LINE要求加好友,慫恿投資或要求匯款、面交現金,這些均爲詐騙集團之慣用手法,遇有上述狀況切勿緊張焦慮,應冷靜面對謹慎求證,並依照防詐騙三步驟「1聽2掛3查證」防詐口訣,迅速撥打110報案電話或165反詐騙專線諮詢,以免一時失察,淪爲詐騙集團的覬覦的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