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娃娃機放仿冒天堂 警花780元「保夾」取證 臺主慘被判刑
娃娃機臺內的遊戲機經鑑定,確認爲仿冒商標及侵害著作財產權商品。(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
1名吳姓男子向不詳業者買仿任天堂遊戲機放進娃娃機臺中,遭假扮顧客的員警花780元夾出後送鑑定,確定是仿冒品,事後他坦承犯行,也趕緊與任天堂公司和解,法官依犯著作權法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高雄1名吳姓男子前年12月,以每臺125元的價格,向不詳業者購入已預先安裝好遊戲程式,該遊戲程式內顯示任天堂商標掌上型遊戲機,放置夾娃娃機臺中。去年3月,員警以780元保夾金額將遊戲機,請鑑定確認是仿冒商標及侵害著作財產權商品,再到店內搜索,另查獲6臺SUP Game Box仿任天堂Game Boy外觀遊戲機。
高雄法院審理時,吳男坦承犯行,不過商品尚未販售他人,法官認爲,因員警基於查緝犯罪目的,佯裝客人實際上欠缺購買真意,此販賣行爲僅屬未遂,再考量他坦承犯行,審酌犯罪動機、非法陳列仿冒商標、侵害著作權重製物的期間、數量,且已與任天堂公司已達成和解,依犯著作權法意圖散佈而公開陳列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罪,處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