夾娃娃機驚見販賣成人用品 市府應把關

市議員黃守達發現學校附近出現「情色夾娃娃機」,要求市府應嚴加取締與把關!(陳世宗翻攝)

民進黨立委黃國書及臺中市議員黃守達近日接獲民衆陳情,臺中市許多學校附近,出現「情色夾娃娃機」,位於南區四育國中周邊的美村路二段與文林街路口,就發現販賣成人用品的夾娃娃機臺。經發局指出,夾娃娃機內如有情趣用品、煙品,將由社會局、衛生局及警察局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或「社會秩序維護法」及「菸害防制法」等相關條例裁處。

黃守達說,他到訪現場發現店內並無常駐人員管理,任何人都可隨意進出。娃娃機內商品如果被夾完,廠商還會補貨,可見生意相當不錯。他質疑到底是誰在消費,現場也無人把關,盧秀燕自詡爲媽媽市長,卻放任這種違反兒少法的事情一再發生。

黃國書指出,如果夾娃娃機設置在任何人均可自由進出的場所,裡面販賣成人情趣用品,就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3條第3項及同法第91條第4項。且根據同法第47條:經主管機關認定足以危害其身心健康之場所,應距離幼兒園、國民中小學、高中、職校二百公尺以上始得營業。

黃守達說,夾娃娃機裡的商品多元,容易出現年齡管制商品。臺中市早有夾娃娃機販售成人情趣用品的情形。不少民衆反應,擔心影響兒童與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夾娃娃機現因具保夾機制,爲選物販賣機,屬一般零售業,更應該重視相關衍生的問題與配套。根據消基會今年初的抽查,臺中市夾娃娃機店設置於距離國中小100公尺內的就有四家。

黃守達要求,經發局應會同社會局與教育局,全面盤點稽查臺中市內的娃娃機。如果有違反管制的商品,就應該依法下架開罰。

經濟發展局表示,新市府團隊已主動規劃輔導機制,夾娃娃機店爲選物自動販賣機,依其販售內容物歸屬文教、樂器、育樂用品零售業,屬辦理公司、商業登記時,無需經主管機關許可。

經發局強調,爲稽覈夾娃娃機內容物,如經學校及轄區警察通報,認定有影響學童身心健康或管理疑慮的場所,市府將會進行聯合稽查,進一步瞭解商家是否違反消防、建管、噪音、菸害防制、動物保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賭博、妨害風化、仿冒等相關法令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