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問路真猥褻 公車癡漢摸正妹大腿「該邊」1小時

癡漢在公車上猥褻年輕女子。(達志影像/shutterstock提供)

林姓男子酒後搭公車,趁酒意藉與女子問路攀談後,竟將頭靠在女子肩膀,進而伸出鹹豬手,從她大腿一路摸到「該邊」,手還在大腿內側來回遊移狂摸40分鐘至1小時,女子受驚後下車爆哭,被乘客發現協助報警。士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處這名公車癡漢徒刑8月。

判決指出,林男2017年11月7 日下午飲酒後,在新北市三芝國中站搭乘公車,上車後見1女子獨自坐在右側後方靠窗位置,便坐到她身旁,以問下車站牌名稱爲由,藉故攀談。

不久,林男見女子單純可欺,竟直接將頭靠在女子肩膀上,並以右手撫摸她左大腿及內側,甚至摸到靠近鼠蹊部位置,手還來回遊移,女子當場察覺有異,以手推拒。

但林男卻不爲所動,一再摸女子大腿內側猥褻,時間長達40分鐘至1小時。公車抵達捷運紅樹林站,2人先後下車,但女子一下車就站在路旁哭泣,乘客查覺有異,詢問女子,女子才說出在車上被林男猥褻情事,乘客隨即陪同女子報警提告。

庭訊時,林男一開始辯稱他酒醉,不記得發生什麼事,後來才改口認罪,並當庭向被害人道歉,被害人則未對林男求償,僅請求法官依法量刑。

法官認爲,林男以手撫摸被害人左大腿及內側靠近鼠蹊部位置,期間長達40分鐘至1 小時,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之守法觀念,對被害人身心健全、人格發展產生不良影響,依強制猥褻罪判處林男徒刑8月。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中時新聞網提醒您:酒後不開車,安全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