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公佈「詐團電豬仔」影片遭糾正 雄檢:社會矚目案件有公開必要

去年高雄地檢署公佈臺灣人到杜拜發財、慘淪「豬仔」被電擊影片,提醒國人勿輕信詐團,事後監察院認定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提出糾正。雄檢強調,訊息發佈都按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該事件屬社會矚目案件,有公開、警惕國人的必要,全案已在監院調查時充分說明。(本報資料照)

去年高雄地檢署公佈臺灣人到杜拜發財、慘淪「豬仔」被電擊影片,提醒國人勿輕信詐團,事後監察院認定違反「偵查不公開」原則提出糾正。雄檢強調,訊息發佈都按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該事件屬社會矚目案件,有公開、警惕國人的必要,全案已在監院調查時充分說明。

去年8月雄檢偵辦杜拜人蛇集團案,集團以半年收入百萬元的「打字」工作爲餌,誘騙22位臺灣民衆赴杜拜工作。沒想到,詐騙「業績」不佳的男子逃跑被抓到,被電擊棒電到哀哀叫,全程被集團拍下影片上傳網路外流。

檢調獲報後發動搜索,帶回陳姓、蕭姓男子等26人。檢方在查扣手機裡發現一段2分多鐘的短片,一名手持電擊棒的男子操着大陸口音直說「我會讓你在這裡過得生不如死」、「我不會賣他,就會讓他在這裡折磨他」,過程中不斷拿電擊棒對一名白衣臺灣男子凌虐,男子當時痛苦到雙膝下跪求饒,影片公佈後震驚社會。

檢方粗估從去年5月至7月間至少有50名臺灣人被騙至杜拜工作,透過新聞發佈,要提醒臺灣人別誤信高薪陷阱。

但影片中的白衣臺灣男子事後回到臺灣,發現自己成爲社會新聞主角,氣得主張影片讓他受到虐待,求助人權團體及監察院等多個單位。

監察院調查後,認爲高雄地檢署未詳加查證破案影片的真實,落實去識別化,僅憑調查局高雄市調處說詞,發佈新聞,違反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的規定,通過高雄地檢署糾正案。

雄檢強調,該影片已經「去識別化」無從特定或識別其身分,並無侵害他人權益,也未有影響該案後續偵辦。該案屬於「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規定的社會矚目案件,有適度公開說明、昭告國人的必要,提醒民衆不要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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