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輕醫療院所負擔 新冠肺炎通報時效放寬
疾病管制署發言人羅一鈞表示,爲減輕醫療院所及衛生單位行政負擔,新冠肺炎併發症病例通報時效,即日起由24小時改爲72小時。(疾管署提供)
本報日前獨家報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自5月1日起解編後,醫療院所原先使用的簡訊通報迴歸紙本作業,導致第一線感管師業務量大增。疾病管制署今天公告,爲減輕醫療院所及衛生單位行政負擔,即日起改爲72小時內通報即可;另預計6月討論放寬免隔離條件。
第四波新冠疫情持續,近一週每日平均新增209例新冠肺炎併發症病例,較前一週微幅上升,預估6月份仍然處於高點。但指揮中心5月1日解編後,新冠肺炎也從第5類法定傳染病降級爲第4類,衛福部發函各縣市衛生局,要求通報流程必須迴歸紙本通報,基層感染管控師業務量爆增爲疫情前的2倍。
疾管署發言人羅一鈞表示,原本從第五類改爲第四類法定傳染病時,通報時效仍維持24小時,近期新冠疫情上升,爲減輕醫療院所及衛生單位行政負擔,通報時效由24小時調整放寬爲72小時,已於今日公告,即日起生效。
根據新規,醫師發現符合臨牀條件及檢驗條件之病患,依新規定於72小時內通報即可,通報後經醫師評估有隔離治療之必要時,得住院隔離治療。羅一鈞表示,預計6月上旬經專家會議討論確認,擬放寬「免隔離條件」,另亦將簡化隔離治療通知書開立作業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