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質疑防疫照顧假「看得到吃不到」 籲訂定明確法源依據

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林銘翰臺北報導

行政院會20日通過因應武漢肺炎的特別條例草案,定名爲「嚴重特別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授權編列新臺幣600億元預算用於防疫與振興紓困,草案分爲防治、紓困、振興與罰則等4部分共18條,後續送立法院審議。國民黨立委蔣萬安21日呼籲,特別條例應明確給予法源依據,否則是讓所有家長「看得到,吃不到」。

立法院新會期21日開議,行政院蘇貞昌率同各部會首長列席進行施政方針施政報告並備詢,這也是立法院長游錫堃上任院長一職後首度主持院會,民進黨團、國民黨團一早皆發動甲級動員令,分別在院會開始前召開黨團會議。上午院會在蘇貞昌結束施政報告後,隨即展開施政總質詢。

▲行政院長蘇貞昌、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施能傑勞動部長許銘春備詢。(圖/記者李毓康攝)

蔣萬安質詢時表示,行政院訂定的特別條例應該給予法源依據,原因在於此措施起初是爲了因應階段性延後開學,但全國中小學即將在25日開學,詢問開學後校園若發生確診新冠肺炎案例,家長是否能依照《災害防治法》請領防疫照顧假。

對此蘇貞昌迴應,針對防疫照顧假《災害防治法》已有規範,因此纔沒有在特別條例中特別規定,災防法也可以適用到上述假設性的案例。

蔣萬安指出,根據勞動部的公佈資料,自2月11日至2月18日期間,實際請領防疫照顧假的公務人員,平均每天僅有300至350人,佔比連0.01%都不到。蔣萬安說,其中不只是政府的宣傳不夠,真正的原因在於民衆根本不敢請,防疫照顧假欠缺明確的法源依據,尤其公務員示範作用,質疑「連公務員比例都不到0.1%,一般民間企業誰敢請」。

蘇貞昌則表示,特別條例有訂定起訖期間,但是災防法倒沒有,針對這一次的疫情大家都希望將衝擊減到最小,若是大家不知道、不敢用防疫照顧假,他將與相關部會討論怎麼排比較好。

蔣萬安強調,自已已經接獲許多家長與學校反應,且教育部也已經宣佈停課標準,可以預見未來學校極有可能停班停課,但現今社會的雙薪家庭居多,怎麼樣做好安心防疫、確保孩子在家能夠被照顧得好,真的需要有具體的法源依據,否則只是讓家長「看得到,吃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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