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發佈改善型住宅建設新規 住區電動車庫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日前,江蘇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發佈《江蘇省改善型住宅設計與建造導則》。導則提出,江蘇新建改善型住宅應達到綠色建築二星級以上標準要求。除臨江、臨湖及城市規劃特殊區域外,住宅建築高度原則上不應大於60m,住區綠地率不應小於33%,集中綠地面積不應小於1.1㎡/人,應按規模配置以乒乓球檯等小型設施爲重點的體育健身設施和場地,設施種類不應少於4種。住區電動自行車庫應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排煙設施。

(江蘇廣電總檯·融媒體新聞中心記者/王敏 陳忠耀 編輯/胡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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