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強化事業單位招聘公平 嚴禁借“人才引進”等名義“繞道進人”
嚴禁借“人才引進”等名義搞“繞道進人”,不得自行制定面向特定人員的專項招聘,不得隨意擴大國家規定的傾斜政策範圍……省委組織部、省人社廳近日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對改進和規範事業單位招聘提出新要求。
公開招聘是事業單位擇優招聘的主要途徑,涉及廣大應聘人員平等就業權益。通知明確,除事業單位領導崗位和涉密崗位外,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八級及以下通用類專業技術崗位、二級及以下工勤技能崗位和普通工崗位招聘人員,原則上應參加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組織的統一公開招聘。設區市以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應積極組織事業單位參加省級統一公開招聘。招聘人數較少的事業單位原則上不開展自主招聘。
通知要求,事業單位嚴禁借“人才引進”等名義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搞“繞道進人”,開展“校園招聘”、“現場招聘”、專項招聘(定向招聘),以及採用直接考察方式招聘高層次人才和緊缺專業人才等,均應履行招聘方案備案程序,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接受所有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在招聘公告和實際操作中,不得將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歷、學習方式作爲限制性條件。
通知還提到,事業單位不得自行制定面向特定人員的專項招聘(定向招聘)或加分等傾斜政策,不得隨意擴大國家規定的傾斜政策範圍。自行制定的傾斜政策,確有必要繼續實施的,應按程序經省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覈,報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後實施。
全文如下:
省委組織部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進一步做好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省委各部委、省各委辦廳局幹部(人事)處,省各直屬事業單位黨委:
爲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進一步營造公平就業環境,提高事業單位選人用人工作質量和水平,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24〕57號,以下簡稱《通知》),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加強公開招聘工作統籌等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公開招聘工作統籌,防止和解決公開招聘工作過於分散帶來的問題。除事業單位領導崗位和涉密崗位外,事業單位管理崗位、八級及以下通用類專業技術崗位、二級及以下工勤技能崗位和普通工崗位招聘人員,原則上應參加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組織的統一公開招聘。設區市以下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應積極組織事業單位參加省級統一公開招聘,必要時也可以分層級分類別統一組織。事業單位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協調,招聘人數較少的事業單位,除招聘高層次人才或緊缺專業人才外,原則上不開展自主招聘。省人事考試機構爲各地各部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集中提供考試命題和考務服務。
二、嚴禁借“人才引進”等名義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規定搞“繞道進人”。開展“校園招聘”“現場招聘”、專項招聘(定向招聘),以及採用直接考察方式招聘高層次人才和緊缺專業人才等,均應履行招聘方案備案程序,面向社會公開發布招聘信息,接受所有符合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同時接受網上報名和現場報名的,對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一併組織考試考覈。招聘本科及以下學歷和技工院校技師班以下的應屆畢業生,原則上應當組織筆試。在招聘公告和實際操作中,不得將畢業院校、國(境)外學習經歷、學習方式作爲限制性條件。
三、不得自行制定面向特定人員的專項招聘(定向招聘)或加分等傾斜政策,不得隨意擴大國家規定的傾斜政策範圍。存在以上情形的,應停止執行或按國家規定予以調整,同時穩妥做好政策銜接過渡。自行制定的傾斜政策,確有必要繼續實施的,應按程序經省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覈,報中央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同意後實施。
四、從嚴從緊抓好《通知》的貫徹落實,對網上報名時間不少於5個工作日等要求,嚴格按《通知》要求執行;我省已有更嚴要求的,如擬聘用人員公示時間、考試資料保存年限、面試評委組成等,繼續按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五、建立嚴格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常態化監管制度,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糾正、嚴肅查處。各級黨委組織部門要將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開展情況納入選人用人專項檢查範圍,對監督檢查發現的違規招聘問題,按照有關規定覈查處理。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對所屬事業單位自主組織的公開招聘或參與的部分招聘環節工作,要加強組織領導、監督管理,指導事業單位認真落實各項招聘政策規定,依法行使用人自主權,營造風清氣正的選人用人環境。
中共江蘇省委組織部
江蘇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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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江蘇先鋒
編輯:奈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