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武術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黨委副書記何賓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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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武術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黨委副書記何賓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江西省紀委省監委批准,江西省紀委省監委駐省文化和旅遊廳紀檢監察組和上饒市德興市監委對江西省武術運動管理中心原主任、黨委副書記何賓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何賓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違規公款吃喝;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違反工作紀律,操控武術比賽,將公權力當作攫取私利的工具;紀法意識淡薄,違規私設“小金庫”;貪慾膨脹,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性活動;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爲他人在賽事承接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大額財物。

何賓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挪用公款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江西省體育局黨組研究,決定給予何賓開除黨籍和開除公職處分;經德興市監委研究,決定將何賓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何賓,男,漢族,1968年10月生,江西南昌人,在職大學學歷,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99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在江西省體育場、江西省田徑游泳運動管理中心、江西省武術運動管理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