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練打學生遭停職 家屬不滿應解聘

示意圖。(shutterstock)

新竹縣某國中棒球隊郭姓教練情緒失控毆打學生,縣府社會處認郭違反兒少權法,對教練開罰6萬元,學校也組成調查小組,經教練審查會議決議,對郭停聘6個月處分,教育局覈定18日停職生效,但家屬不滿認應對郭解聘。

新竹縣某國中棒球隊比賽表現不佳,1月31日回到學校晚自習前,有2學生不滿管教頂嘴,郭情緒失控,揮拳毆打學生頭部。林生家屬事後帶孩子驗傷,頭部有鈍挫傷和腦震盪,遂向郭提告傷害,雙方正進行和解中。

教育局副局長蔡淑貞表示,案發當天學校就成立調查小組要求郭停職接受調查,3月經教練審查會議決議,郭停聘6個月,社會處5月19日對郭開罰6萬元,除覈定郭停聘半年到明年1月31日止,從18日生效,並要求參加情緒管理及正向管教相關研習,另也責成學校對學生關懷及輔導諮商,密切追蹤球隊學生身心及學習狀況。

林姓被害學生的大伯不滿郭姓教練只停聘半年,指郭情緒失控的行爲,讓孩子產生重大陰影,縣府應解聘郭,若新學期開學郭復職,孩子不敢去學校上課練球。

校方表示,郭教練教學非常認真,會管教孩子是因學生對輸球不在乎,郭失望致情緒失控也非常自責,被管教學生事發後幾天就恢復正常,未有身心異常情形,學校仍積極輔導,提供相應關懷及輔導諮商。

蔡淑貞指郭姓教練原本是國小教練,很照顧學生,帶隊成績佳,未有情緒失控問題,去年11月考上新竹縣某國中棒球隊專任教練,停聘期滿後不會回原校,將借調到教育局協助縣內棒球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