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尾花回收再賣 議員轟涉詐欺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耿葳(右)1日於民政部門質詢時,向民政局長陳永德(中)與殯葬處長張世昌(左)揭露,許多業者將告別式花卉回收再販售,有詐欺嫌疑。(摘自北市議會直播系統/丁上程臺北傳真)
親友透過告別式追思故人時,都會購買花籃陳列在現場。不過有議員質疑,告別式後喪家幾乎不會將花籃帶走,殯葬處則以勞務採購案,徵求廠商負責後續清運。結果發現廠商會將新鮮、品相好的花回收使用,以250至500元不等的價格賣給禮儀公司,販售的「腳尾花」還被美化爲「福報花」,有欺騙消費者的疑慮。殯葬處迴應,會要求業者必須事先告知消費者。
國民黨議員耿葳指出,殯葬處徵求廠商清運處置告別式後的花籃,但廠商卻需額外支付權利金給殯葬處,讓她感到疑惑。深入調查發現,廠商將新鮮、品相完好的花回收後,以250至500元不等的價格轉售民間殯葬公司。喪家或親友向業者購入花籃時,售價通常高達2000至3000元,若業者賣出的是回收又轉賣的「腳尾花」,有涉及詐欺的嫌疑。
耿葳指出,花籃架、花籃再利用可理解,但連鮮花都回收重新販售,還將這些「腳尾花」美名爲「福報花」,且業者是否有善盡到告知責任,讓民衆知道買到的是用過的二手花?
耿葳指出,這樣的經營模式已根深蒂固,殯葬處知情且默許,甚至協助業者公開招標,每年收取業者上百萬的權利金,推算整年度的回收狀況,再販售利益驚人。她認爲,必須讓消費者知道自己買的是否爲新鮮花材。
法務局長連堂凱直言,不只消費者購買時有權利知曉,業者也有義務要告知販售的是回收花材及花架,沒有明確標示之下可能會有問題,廠商若未盡告知義務,就有違反《消保法》的疑慮,消費者也有權申訴,是值得後續稽查的項目之一。
殯葬處表示,已多次發函殯葬商業同業公會轉知業者,若基於環保而重複使用花卉,應事先告知消費者,並提供不同價格供選擇。後續將召集公會及花卉協會,討論如何完善價格資訊揭露,同時也將與北市府法務局消保官、商業處合作不定期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