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要求爲斯籍學生開課 康寧大學強硬迴應:不該干預教學自由

康寧大學近年風波不斷。(本報資料照片)

康寧大學18名斯里蘭卡學生畢業在即,但學校卻不開課,只願安排他們寒暑修或到附近學校上課,引發爭議。教育部要求康寧大學維護受教學生權益,但康寧大學今天發表聲明指出,行政機關議不得以命令干預大學教學之內容及課程之訂定,而妨礙教學、研究之自由。

教育部要求康寧大學,這些斯里蘭卡學生仍保有學籍,學校就應該負起責任,依據他們需求開班授課。教育部並將在16日召開協調會,要求康寧大學負起責任。

康寧大學今天發表聲明說, 按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63號解釋意旨,敘明憲法第11條之講學自由賦予大學教學、研究與學習之自由,並於直接關涉教學、研究之學術事項,享有自治權。

康寧大學表示,斯籍生因延畢,適用學校重(補)修辦法規定,系屬直接關涉教學事項之大學自治權。針對斯籍延修生修課問題,學校在不違反教育部規定下,依照學校重補修辦法,並視學生之需求,依法持續爲學生開課,以保障學生受教權益。

康寧大學表示,臺南校區於110學年度第1學期18位斯籍延修生皆已規定期限內於完成選課註冊;其中並有6位斯籍延修生選擇至校外選課,除校內修課之斯籍生外,對於校外修課之斯籍生,教務處、學務處同仁及導師皆仍持續關懷與輔導,目前適應良好。

康寧大學說,已進行110學年度寒假排定相關重補修課程,將持續鼓勵與協助斯籍生參加校內外修課,以取得學分,俾利其儘快完成學位。

對於康寧大學的強硬立場,教育部表示,尊重大學依大學法精神,規畫課程實施並落實學生教育品質。但經查康寧大學針對斯籍學生的選課事宜,不僅未依該校選課規定辦理,更違反「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經多次要求學校改善,斯籍學生仍有疑慮。

教育部說,近期會與康寧大學校方及師生共商妥適措施,並持續督導學校落實,以保障學生選課權益。學校如仍未改善,教育部將依私校法規定,議處學校相關人員。

依「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第10條第1項規定:「經本部停止部分或全部班級招生之私立大專校院,學校仍應持續開班授課,及保障現有學生受教品質與權益」。

教育部說,依該規定要求學校確實維護學生選課權益,但康寧大學卻未積極開課協助斯籍學生。其次,學校也未依校內規定開課,造成的學生選課困擾。

教育部舉例,康寧大學110年8月開設暑修課程的調查意願程序、調查內容與時間等,均與該校重(補)修辦法第8條規定的開班規定及開課注意事項?符,即使經學生反應:通知選課時間緊迫、授課師資及內容不明、課程未符應學生畢業需求、學分費用過高等意見,學校也未處理或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