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禁令!宜蘭南澳海域「全面開放」水上活動通通能玩

宜蘭南澳海域「全面開放」達成共識,近日將公告全時段、全項目,所有的水上游憩活動都能玩。本報資料照

宜蘭南澳神秘沙灘107年曾發生瘋狗浪襲捲沙灘車,導致5名遊客及業者落海死亡意外,縣政府隨即公告該地區海域禁止海域遊憩活動,但是在110年修正第一階段開放部分活動,縣府工旅處今天邀集地方人士及水上活動愛好者開會研商,達成第二階段「全面開放」水域遊憩活動共識。

經與會者經過充分溝通交換意見,氣氛平和,達成4點共識,包括南澳地區海域,全年度可以從事各項海域遊憩活動。另要求業務單位最慢於45天內,完成海域遊憩活動開放公告。第三要求現場標示活動風險、相關警示、及配合保育等相關事項。此外,要業務單位持續宣導海域遊憩活動風險。

縣府工商旅遊處表示,縣府所管轄的海域是朝向開放海域遊憩活動的方向辦理,其中宜蘭縣南澳海岸屬於陡降型海岸,潛藏着諸多風險,所以在107年發生不幸意外,同年發佈該地區海域全面禁止海域遊憩活動。

在開放的大前提下,後續因應民衆建議,縣府工旅處委託成功大學進行評估結果,於110年修正公告,第一階段開放每年4月至9月可從事「中、低風險」海域遊憩活動,例如獨木舟、SUP等,其餘因考量南澳爲陡降型海岸,爲保障安全,全年禁止游泳、衝浪及水上腳踏車等三項「高風險」海域遊憩活動。

日前因衝浪玩家抗議要求開放,縣府工旅處啓動第二階段程序,今天邀請南澳地區海域相關中央、地方政府單位及海域遊憩活動相關公協會等官方、民間討論,獲得南澳地區海域開放衝浪及全年度開放從事海域遊憩活動等共識。

不過,縣政府工商旅遊處提醒,南澳地區水域完成第二階段公告開放水域遊憩活動前,於該地區水域從事水域遊憩活動,仍須遵守現行南澳地區水域遊憩活動公告,違反規定者將依發展觀光條例第60條規定,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具營利性質者,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

縣政府邀請南澳地區海域相關中央、地方政府單位及海域遊憩活動相關公協會等官方、民間共同討論,南澳地區海域開放衝浪及全年度開放從事海域遊憩活動等事宜。圖/縣府提供

宜蘭南澳海域「全面開放」達成共識,近日將公告全時段、全項目,所有的水上游憩活動都能玩。本報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