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約定爲獨子傳承香火 「年紀大生不了」妻拒行房3年被休了

記者黃翊婷新北報導

新北市吳姓男子2016年12月在大陸與曾姓女子結婚,原本約定好要生育小孩,但女方先是以自己年紀大沒辦法生育推託,後來連他主動要求發生性關係都被推開,雙方婚後這些年來互動冷漠分房睡,這才決定訴請離婚。新北地院法官認爲,這段婚姻關係破裂雙方都有責任,最後裁準離婚。

判決書中提到,吳男曾女結婚時約定好生育小孩、傳承香火,兩人婚後返臺居住,但雙方互動很少,也未發生過任何親密關係,他曾主動詢問,對方不是拒絕推開,就是以「年紀大,生不了」爲藉口躲開,他這纔開始懷疑,妻子可能是爲了取得身分證在臺工作,纔會同意結婚,「她個性古怪,做任何事情都不會與我商量,把我當成空氣。而且她脾氣不好,對母親很不尊敬,時常發生爭吵,我請她不要這樣、要尊重長輩,卻被當成耳邊風,讓我左右爲難。」

▲身爲家中獨子的吳男爲了延續香火,在大陸與曾女結婚。(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LibreStock,與本案無關)

接着,吳男提到,妻子剛來臺時尚在適應環境,他每個月會給5000元的生活費,兩人同住3、4個月後,對方卻自行搬去與母親同住,雙方便開始分居,2018年7月起他每週返回老家住兩天,妻子仍堅持要分房睡,夫妻倆根本形同陌路,也沒有維持婚姻的意願,於是決定提告訴請離婚。

但曾女主張,結婚之初確實有被告知延續香火的責任,她也表明等來臺工作穩定,存有足夠的育兒費用後再生小孩,爲了賺錢纔會搬到新北市與婆婆同住,她並未拒絕同居,反觀丈夫,婚後從未有過親密關係,連主動牽手等舉動都沒有,更何況是行房,「傳宗接代的事,難道是我一個人可以達成的?」雙方是因爲相處時間少,缺乏溝通,她還是希望兩人可以繼續在一起,積極尋求解決之道,不想因此離婚。

▲吳男懷疑曾女是爲了取得身分證來臺工作,纔會嫁給他。(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與本案無關)

吳母到庭證稱兒子媳婦同住時雖然沒有吵過架,但他們臉都很臭,沒說話也沒感情,兒子自己單獨睡一間房差不多有1年的時間,「媳婦沒有負責家務,不會打掃、洗衣服,放假都在家睡一整天,還吃我煮的飯,或是拿我準備的青菜肉品自己煮。原本我跟她打招呼,她都不理我,兒子提離婚後,她上班時就會跟我打招呼了。」

新北地院法官認爲,吳、曾兩人結婚快3年卻沒有行過房,且長期分居、分房,彼此互動相當冷淡,顯然這段婚姻關係已經出現嚴重破綻,加上雙方都沒有積極改善的作爲,最後裁準離婚,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