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錢哥再出手 南港車站借100元遭訴

詹姓男子打扮時髦,常謊稱皮夾遺失需要車費買票,皮夾內卻藏在數千元,已多次遭警逮捕,士林地檢署偵結,依詐欺罪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加重其刑。(翻攝自網路

「借錢哥」詹姓男子自2000年開始,在各地車站利用別人的愛心,謊稱自己遺失財物,需要數百元搭車去中南部,其實他自己皮夾內有數千元,多次被捕都判刑4月不等,他仍利用他人愛心詐騙,士林地檢署偵結,依詐欺罪起訴。

詹過去都在臺北車站尋找「獵物」,手法千篇一律都是皮夾遺失、被偷,需要車費返家,當善心民衆從皮夾內掏出數百元不等,他拿了錢後,搭車到其他站繼續騙人。詹行騙地點遍及臺北、臺中,有一次被捕時,皮夾內有7萬元,還有一次對空姐借錢,同時又襲胸被捕。

去年10月30日中午12點10分在南港車站,向王姓女子要求資助100元,當鐵路警察局臺北分局員警發現上前盤查,他竟將皮夾丟棄,裡面有4226元,他辯稱,不記得向被害人借錢,只記得遭人弄傷,他嚇得把身上物品散落一地。

但王姓女子指證歷歷,詹告訴他要錢買票前往苗栗檢察官調查,他多次詐騙被害人數百元到數千元不等,而且一犯再犯,建請法院依累犯加重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