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覈准7養殖場外銷石斑活魚至大陸 農業部籲勿政治考量

大陸海關總署今天透過「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平臺,通知農業部即日起恢復我國石班魚活魚輸入大陸。(報系資料照)

大陸海關總署今天透過「海峽兩岸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平臺,通知農業部即日起恢復我國石班魚活魚輸入大陸,但僅限合格註冊場,目前僅覈准7家、相較過去的400餘家明顯減少,農業部表示,陸方既已肯定臺灣已做好石斑魚生產管理措施,應一視同仁勿做政治考量,勿片面公佈部分輸銷名單分化臺灣漁民,並重新回到政府防檢疫單位對話平臺。

農業部表示,去年6月13日大陸通知因我國石斑魚檢出禁藥隱性結晶紫超標將暫停石斑魚輸入迄今,透過兩岸防檢疫單位對話平臺已7次跟中方聯繫,說明我方已提升石斑魚養殖產業管理,以及提供輸大陸地區石斑魚養殖場合格登錄名單,並促請啓動雙方交流及合作,但始終沒有獲得的陸方迴應。

農業部指出,大陸暫停石斑魚進口後,臺灣努力進行石斑魚養殖產業衛生安全改善措施,國內持續加強管理及運銷面,包含全面檢驗石斑魚養殖戶生產環境,並進行出貨前的抽樣與留樣,及檢討修正相關法規,確保上市安全並後續可追蹤。

農業部指出,不樂見大陸雖接受我方提供生產管理強化措施,仍未遵循國際慣例以片面擇定7家部分養殖場做法,過程既未與我方磋商且未告知檢疫科學條件,造成臺灣業者面臨無一致性市場規則可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