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社區活動中心密集、使用率低遭監院調查 縣府提活化法

監察院及審計部日前均調查金門縣社區活動中心興建密集及後續使用率低的情形,縣長陳福海(中)近日邀集相關人員討論並責成社會處,輔導現有社區活動中心成立志工隊發揮凝聚力。(圖/金門縣政府提供)

監察院及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日前均調查縣府社區活動中心興建密集及後續使用率低的情形,並提示縣府宜恪守財政紀律,停止補助新建活動中心。對此,縣長陳福海近日邀集相關人員討論並責成社會處,針對現行社區活動中心政策方向進行調整,並輔導現有社區活動中心成立志工隊,讓社區居民可以積極參與社區事務,發揮自己的專長和熱情,同時也可以促進社區內部的互助和交流。

社會處指出,公有社區活動中心得以興建,多數仰賴縣府、公所或中央等公部門單位之經費挹注,針對部分社區在活動中心完工新建後,空間運用無法極大化或更多元使用,業經縣府不定期查訪,探其原因爲未能成立志工隊,人力尚不足維持場館營運及有效管理,部分社區鮮少申辦縣府及相關單位各項補助計劃,或對於參與縣府各項培力課程較無興趣,以致沒有足夠的量能承接辦理各項福利社區化活動與方案,福利服務推展無法深入村裡及社區,未能使在地居民受益。

陳福海表示,金門各個社區一直以來都很有凝聚力,縣府補助興建社區活動中心的初衷乃在除了能提供社區居民有一個集會活動的場所外,亦可配合縣政推動辦理各項社區照顧關懷據點、長期照顧、老人照護、兒童及少年、婦女等各項服務,以促進地方整體的服務與發展。

社會處表示,將朝向輔導各社區活動中心舉辦多元化的社區活動,如結合老幼共學、長期照顧、日間照顧、托育服務、關懷據點、村裡辦公處所等,融入教育、文化、社會福利、觀光等元素髮展在地,而非僅單純是一棟設置物品或僅辦理三節活動的社區活動中心,將鼓勵社區居民自主,結合縣府各局處資源或申請中央各項計劃補助支應,除能緩解縣府目前財政壓力,亦能將前述各項資源網絡得以逐步完善社區的發展,提供具可近性與可及性的在地化服務,將可避免場地低使用率情形,確保該建物的使用效益立見。

此外,有關活化現有公有閒置場域目標執行,社會處強調,將透過盤整村裡或社區內公有閒置場域,評估及釐清社區實際需求是否不敷使用及其必要性後,再行規畫或調整現有空間配置,以符合社區現有量能及人力可執行的規模或空間,避免場域空置及達充分活化的目的。

陳福海最後表示,在許多政策推展與業務執行上,社區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各項福利社區化政策推展有很大的助力,期盼透過社區場域的優化,凝聚居民向心力,強化福利網絡的擴展與布建,並結合鄰近績優社區及人力互相學習互相長,透過建立標竿社區輔導,提供其他成長或潛力社區進一步強化自身量能。期能讓各公共空間多元使用,俾促進金門的社區工作發展,促進縣政永續經營,達「老有所終,壯有所用,幼有所長」的施政理想和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