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蘇州執行“買房落戶”!最新細則來了...

注意!今天起(8月1日)起

合法產權住房落戶政策

也就是「買房落戶」正式實施

近日,蘇州新市民事務中心

發佈了詳細的政策解答

對一些熱點問題作出了回覆

合法產權住房落戶包括哪些區域?

合法產權住房落戶實施範圍是蘇州市行政區域,包括蘇州市區(吳江區、吳中區、姑蘇區、相城區、工業園區、高新區)以及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崑山市。

小戶型能落戶嗎?

可以的,房屋面積沒有限制。

去年買的二手房,能落戶嗎?

可以的,不動產權證書拿證時間沒有限制。

是必須拿到房本嗎?期房可以遷入嗎?

可以申請落戶的合法產權住房主要有2種情形,一種是已經取得不動產權證書的住房,一手房、二手房都可以申請;另一種是購買的新建商品住房,只要完成網籤備案並且取得購房發票就可以申請。

買的新房,只付了首付,合同已經備案了,可以落戶嗎?

不能,新建商品住房落戶必須完成網籤備案並且取得全款購房發票。

40年產權公寓可以落戶嗎?

不可以,申請落戶的合法產權住房是指通過購買、繼承、受贈等取得合法所有權的住宅用房,主要是70年產權的住宅用途的房屋,不包括40年產權的商業用途的房屋。

需要繳納社保嗎?

申請合法產權住房落戶無需參保。

不動產證上只有孩子名字,孩子還未成年,可以落戶嗎?

可以落戶,但是未成年人不能單獨申請落戶,需要隨監護人一併遷入。

申請合法產權住房落戶需要提供什麼材料?

辦理落戶應當由本人到場填寫入戶申請書申請落戶,同時提交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蘇州行政區域內有效的江蘇省居住證、不動產權證書或者經住建部門網籤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以及購房發票。

如果申請落戶的房屋產權人、購房人爲兩人及以上的,還需其他產權人、購房人一併到現場簽署同意落戶聲明並提供居民身份證。

什麼時候可以申請落戶,去哪裡申請?

8月1日起可至擁有或購買的房屋屬地縣(區)級公安機關政務服務中心或者戶籍派出所(便民服務中心)申請落戶。

以下爲政策原文

各市(區)局、分局:

爲了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進一步深化戶籍制度改革,吸引更多流動人口在蘇州落戶安居、就業創業,市局決定實施合法產權住房落戶政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條件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實際居住的非蘇州戶籍人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以申請戶口遷入擁有或者購買的住房,其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者已辦理退休手續)可以申請辦理戶口隨遷。

(一)擁有本市合法產權住房的;

(二)購買本市新建商品住房且完成網籤備案的。

房屋產權人、購房人爲兩人及以上的,需經所有產權人、購房人協商一致確定其中一人申請立戶遷入,同時可以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申請辦理戶口隨遷,其他共有產權人、購房人不再適用本通知規定。

房屋產權人、購房人爲未成年人的,在申請落戶時需要隨監護人一併遷入。

二、申請材料

辦理落戶應當由本人到場申請,同時提交以下材料:

1.入戶申請書;

2.居民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3.江蘇省居住證;

4.不動產權證書或者經住建部門網籤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以及購房發票。

申請隨遷配偶、未婚子女、父母(超過法定退休年齡或者已辦理退休手續)的,根據投靠落戶情形一併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居民戶口簿登記信息能夠證明親屬關係,或者公安機關人口信息管理系統可以查明親屬關係的,不再另行提供關係證明。

房屋產權人、購房人爲兩人及以上的,一併提交其他產權人、購房人同意落戶聲明和居民身份證。

三、受理審批

落戶申請由屬地縣(區)級公安機關政務服務中心或者戶籍派出所(便民服務中心)受理,所屬縣(區)級公安機關負責審批。

申請人可以通過“省內一站式”“跨省通辦”辦理戶口遷移,即申請人只需向擬遷入地公安機關提出申請,由遷入地、遷出地公安機關協同辦理戶口遷移,無需前往遷出地辦理戶口遷出手續。

四、其他說明

1.本通知規定的合法產權住房,是指通過購買、繼承、受贈等取得合法所有權的住宅用房。

2.不動產權證書不能反映出住宅用途的,申請辦理戶口遷移時還應當提供《不動產登記簿查詢記錄》。

3.本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7月31日。本通知與我市現行戶籍政策並行實施,並按照“有利於當事人”的原則執行,由市公安局負責解釋。

蘇州市公安局

2024年6月25日

今天起,要落戶蘇州的小夥伴,又多一個途徑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