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棧負責人進口蘇丹紅成立10公司掩護 6年前就曾出包

高雄市衛生局陸續查扣含蘇丹紅辣椒粉。(翻攝照片/洪靖宜高雄傳真)

蘇丹紅事件持續延燒!高雄地檢署與衛生局等單位於8日前往津棧公司等搜索,並拘提李姓負責人及倉管、品管及會計人員等4人,檢方查出,查出李姓負責人用親友名義在臺灣成立10家公司企業、大陸也成立1家食品公司,再從大陸農村收購製作辣椒粉原料並進行初步加工後,出售到臺灣10間公司,在臺灣進行第二次混料加工後,出貨與下游廠商。

高雄地檢署於3月1日接獲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通報,轄內廠商所製造產品經檢出含有「蘇丹紅」,隨即指派檢察官指揮保七總隊第三大隊第三中隊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等單位,到涉案業者相關處所2處進行搜索,查扣相關帳冊、電磁紀錄等,並指示衛生局查封違規產品共3萬2739公斤,另針對現場違規產品進行抽檢,另帶回47歲李姓男子及其配偶2人進行調查,2人於訊後請回。

待檢察官檢視查扣所得相關資料後,於同月8日指揮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高雄調查站、南部地區機動工作站、高雄市調查處資安科、保七第三大隊、高雄港務警察總隊會同高雄市衛生局、食藥署南部管理中心等單位至涉案業者相關處所4處進行搜索,並拘提李男、49歲吳姓女倉管、41歲謝姓女品管、51歲章姓女會計人員等4人及通知證人5人到案進行訊問。

檢察官於昨(9)日晚間訊問完畢,經綜合卷內事證,認被告李、吳及謝等3人涉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第1項第3款、第10款及同法第49條第2項罪嫌,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滅證之虞,並有羈押之必要,經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另章女經檢察官諭令以10萬交保候傳。法院審理後,認被告3人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逃亡等羈押原因,但無羈押之必要,諭知李以80萬交保、吳、謝則以20萬交保,檢方將提出抗告。

檢方表示,李男涉嫌以其親友掛名爲負責人,在臺灣成立「津棧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佳廣國際貿易有限公司」、「傑展國際食品有限公司」、「初衣食伍素食食品有限公司」、「廣元國際貿易有限公司」、「釜山國際貿易有限公司」、「玉記昌有限公司」、「海順國際食品有限公司」、「淞鋒實業有限公司」、「龍海同記食品有限公司」」等10家公司,李男並在大陸地區成立與臺灣地區同名「龍海同記食品有限公司」,吳女、謝女、章女則分別爲公司的倉管、品管及會計人員。

檢方查出,李男先以大陸地區公司名義向大陸地區不特定農村收購製作辣椒粉原料並進行初步加工後,再出售予所成立臺灣地區公司,並由該等公司在臺灣進行第二次混料加工後,出貨給下游廠商。而上開公司自2018年間起,即陸續遭檢出所進口的產品含有「蘇丹紅」色素,仍繼續向「龍海同記食品有限公司」進貨,且爲規避檢查,變更以香港某公司名義爲出口商持續自大陸地區進口辣椒粉原料。另外,李男公司於2021年間曾出貨與小○坊公司的「青辣椒粉」,經該公司自行委託檢驗公司檢驗,發現檢出「蘇丹紅」色素而退貨,但李男卻再將同批貨品再出貨與另一廠商。

後續檢察官仍將持續清查、比對相關帳冊資料,以釐清案情全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