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殉職撫卹金太嚴格!警政署想出辦法了 慰問金將提高至2千萬
▲殉職警黃瑋震遺孀在臉書貼出全家福 。(圖/翻攝自黃瑋震臉書)記者張君豪/臺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警員黃瑋震日前夜間駕警車巡邏時,遭毒駕黃男開賓士車高速逆向衝撞身亡,警政署表示,目前對於警員勤務期間因公「死亡」、「殉職」認定嚴格,在署長張榮興極力爭取下,《警察人員因公傷亡慰問金髮給辦法》修正案已報請行政院審議,近期即將通過公佈,未來警員執行勤務遭受暴力或意外導致死亡或殉職者,慰問金將從原本發給遺族1200到1400萬元,大幅調升到2000萬元,新辦法將待行政院審議後發佈。
根據內政部統計資料、光是2013到2018年,全國警察因公傷殘人數超過4520人,警察值勤意外死亡案例也經常發生,但《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16條及17條2款對於因公殉職定義相當嚴格,包括「處理交通指揮稽查、處理爆炸物品、搶救災害參與演習、擔任特定警衛任務、巡邏或埋伏、拘提、逮捕嫌犯及法令規定勤務」,以及「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之事故,遭受暴力或意外危害,以致死亡。」導致不少優秀警員在熱心服勤公務遭遇意外身亡,卻不符「處理對其生命有高度危險事故」要件遭核退,導致家屬慟失親人之餘也拿不到因公殉職相關較爲優厚撫卹。
警政署長張榮興上任後,希望能推動警察「因公殉職」認定條件放寬,肇因不少優秀的殉職員警都在值勤公務中因意外喪生,卻因不符上述規定,僅能獲得因公死亡的次級撫卹,張榮興認爲,「這對奉獻生命的警察和警眷來說太不公平」。
警政署指出,目前除了因公傷亡慰問金外、警眷還可請領俗稱警安基金的「警察消防海巡移民空勤人員及協勤民力安全金」,身亡者最高可領300萬元新臺幣、公務人員保險也提供因公死亡補助、最低可給付本俸36個月、公保殮葬補助費本俸7月、及根據年資申請撫卹金,警政署和各縣市警局均有開辦「員工團體意外保險」警署將全力守護因公殉職警員撫卹和權利、捍衛默默守護每位執法警察背後家人們的生活。
▲新北市三重員警黃瑋震遭吸食新興毒品「喪屍煙彈」的黃姓男子開賓士逆向撞死。(圖/記者戴上容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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