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警告:若核四停建,104年後有「限電」風險
▲經濟部製作的「核能議題問答集」共有3萬本。(圖/記者陳佳雯攝)
因應核四公投,政府再度出招,23日經濟部印製的「核能議題問答集」正式開始發送。內容當中提到,若核四廠停建,民國104年以後開始有限電風險,107年以後限電缺電風險大增,尤其北部地區的民生及產業用電將遭受重大沖擊。
經濟部透過這本Q&A手冊表示,若核四廠無法順利商轉發電,預估自105年以後,備用容量率將有多年低於10%以下,甚至有不足5%的情形。就我國過去經驗統計,當備用容量率低於10%時,就可能有缺電風險;低於7.4%時,則限電幾乎無法避免。
經濟部指出,如果核四廠無法正常商轉發電,加上103年起位在北部的林口電廠、協和電廠、核一核二廠陸續除役,就算規劃中的大潭電廠增建機組計劃 (109-112年)及深澳更新擴建計劃(110-111年)如期商轉,預估北部電源自104年不足117萬瓩,到115年擴大爲300萬瓩。未來即使可 透過輸電線將中南部電力北送支援,依然無法補足北部的電力缺口,將使得北部區域停限電機率大增。
經濟部警告國人,若臺北地區因缺電、限電風險而導致企業無法正常運作,不但影響投資意願,使國際競爭力大損,其連帶效應也會逐漸擴及全國各地,降低我國的經濟成長動能。
「核能議題問答集」共印製3萬份,將放置行政院中部、南部、東部與雲嘉南區聯合服務中心,供民衆索取,並同步上網,讓民衆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