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方案

京津冀一流營商環境建設三年行動方案

爲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京津冀協同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優化營商環境的決策部署,加快打造京津冀一流營商環境,破除制約區域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助力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實施,制定如下行動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以切實提升經營主體獲得感爲導向,以創新協同發展體制機制爲重點,圍繞經營主體生存發展所需的高頻事項,深化跨區域協同合作,推動公共服務共建共享,進一步降低經營主體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強對國內外要素資源的吸引力。經過三年時間,京津冀區域限制生產要素自由流動和優化配置的障礙有效破除,貿易投資和政務服務更加便利,制度性交易成本明顯降低,經營主體活躍度和發展質量顯著提高,以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打造區域協同發展新優勢。

二、持續規範市場環境,打破地方保護和市場分割

(一)優化經營主體登記管理。推進三地企業開辦、變更、註銷規則和流程統一,提升跨區域登記註冊標準化、規範化、便利化水平。清理取消對企業跨區域經營、遷移設置的不合理條件和缺乏法律法規依據要求企業在特定區域註冊的規定。優化企業跨區域遷移登記服務,推動企業遷移調檔和經營場所變更合併辦理。推動京津冀跨區域投資企業登記註銷信息共享。

(二)加強公平競爭審查協作。深入實施京津冀反壟斷執法和公平競爭審查工作合作協議,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區域協作機制,開展三地交叉互查,實現交叉檢查結果通報互認。定期開展三地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和公平競爭審查交流培訓,探索開展重大政策措施公平競爭審查會審工作。建立健全公平競爭審查投訴、抽查制度,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

(三)提升跨區域創新協同能力。建立完善京津冀科技成果轉化供需對接清單機制,鼓勵三地科研機構和企業聯合建設產學研創新聯合體、重點實驗室。梳理盤活高校和科研機構存量專利,加快專利轉化和產業化。實施共性技術平臺建設指引,佈局建設一批共性技術平臺,助力解決跨行業跨領域關鍵共性技術問題。建立健全產業鏈分工合作和集羣跨區域協同培育機制,持續優化重點產業鏈營商環境,聚焦集成電路、網絡安全、安全應急裝備等重點領域,合力建設世界級先進製造業集羣。

三、持續加強法治建設,保障經營主體合法權益

(四)協同推進企業合法權益保護。依託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建立京津冀經營主體維權投訴協同處理機制,強化涉企法律服務供給。健全知識產權案件移送、協助調查、送達執行等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聯動和侵權快速處理機制,構建跨區域司法協作和治理體系。實施統一的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指導工作流程,推進京津冀海外維權服務資源共享。

(五)推動監管執法標準規範統一。探索聯合發佈統一的監管政策法規及標準規範,鼓勵各行政執法領域探索建立京津冀統一規範的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加強京津冀跨區域監管聯動,完善在反壟斷、食品安全、生態環境、信用監管等重點領域三地監管執法定期會商、應急響應等機制。加強三地監管執法資源共享,推進執法信息互聯互通。深入推進統一的信用監管制度和標準體系建設,構建跨區域跨部門信用協同監管和聯防聯控機制。

(六)提高異地司法協同質效。深化三地司法協作,持續優化跨區域立案服務,實現自助立案、網上立案、就近立案,三地法院協同做好委託審查、委託告知、委託送達等工作。支持三地法院簽訂執行合作備忘錄,建立常態化執行聯動機制,高效辦理異地財產調查、扣押、拍賣和房產騰退等事項。

(七)加快建設誠信京津冀。建立京津冀政府承諾合法性審查制度、政府及時支付中小企業賬款和失信補償、賠償與追究制度,重點治理債務融資、政府採購、招商引資、企業賬款支付等領域的政府失信行爲,暢通政府失信投訴舉報渠道。依託京津冀區域公共信用數據共享系統,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信用記錄。充分發揮全國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平臺網絡、京津冀徵信鏈等作用,促進涉企信用信息互聯互通,服務中小微企業融資,健全完善京津冀一體化融資信用服務體系。

四、持續提升國際化水平,營造開放包容的投資貿易環境

(八)推進區域高層次協同開放。推進三地數字貿易協同發展,按照國家部署,在無紙貿易、電子支付、數字產品非歧視待遇、計算設施位置等領域對接國際高標準規則。支持區域內符合條件的金融機構開展跨境資產管理等業務,提升自貿試驗區內資本項目便利化水平。

(九)做好外商投資企業服務。全面落實外商投資准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確保負面清單之外領域市場準入內外資平等。支持三地因地制宜向自貿試驗區下放行政審批權限,對於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設定的涉內外資企業行政許可事項,在符合行業審慎監管等要求的前提下,依法擴大告知承諾制適用範圍。完善外商投資企業投訴工作機制,及時有效處理投訴事項。

(十)促進貿易自由化便利化。優先支持在確有需求且符合條件的區域按規定程序申請設立綜合保稅區。強化京津冀區域海關監管服務協作,優化海關查驗作業模式,積極推進智慧口岸建設。深化“單一窗口”地方特色服務功能建設,加強與鐵路、公路、港口、機場等物流信息節點對接,爲企業提供通關物流狀態查詢服務。在稅路通跨境服務品牌矩陣下,依託三地稅路通子品牌爲跨境企業提供納稅服務支持。

五、持續優化政務服務,更好滿足經營主體辦事需求

(十一)提升異地辦事便利度。梳理推出“同事同標”政務服務事項,實現三地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按照“高效辦成一件事”要求,探索推動一批高頻“一件事”在京津冀地區實現跨域通辦、異地可辦。深入推進京津冀資質資格互認、電子簽名認證服務互通互認,推動更多事項實現三地互認。發佈並動態更新京津冀電子證照共享清單,加快推進電子證照互認互通。推行全程網辦、多地聯辦、遠程幫辦等業務模式,推動稅費繳納等更多政務服務事項京津冀跨區域辦理。

(十二)加強數據信息互認共享。建立健全京津冀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制定京津冀政務數據共享清單,促進政務數據跨區域、跨部門、跨層級共享利用。按照全國統一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信息共享機制,實現京津冀公共資源交易信息共享。

(十三)融合線上線下辦事渠道。除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到現場辦理的事項外,將京津冀區域通辦事項全部納入京津冀政務服務“一網通辦”專區,提供申請受理、審查決定、頒證送達等全流程全環節網上服務。加強京津冀與雄安新區自助終端服務應用對接,推動更多高頻辦理事項納入京津冀通辦專區。全面提高線下“一窗綜辦”和線上“一網通辦”水平,做到線上線下標準統一、全面融合、服務同質。

六、持續推進公共服務共建共享,助力區域協同發展

(十四)促進教育資源協同發展。完善京津冀教育協同發展合作機制,推動京津優質中小學、幼兒園與河北省學校開展跨區域合作辦學,擴大優質教育資源。組建京津冀高水平大學、應用(技術)型高校、師範院校等不同類型的高校聯盟,促進高等教育資源集聚優化。穩步推進京津冀高職院校開展跨區域高職單獨考試招生試點和職業院校跨區域中職三年加高職兩年聯合培養。

(十五)推進醫療資源共建共享。加快建設京津冀醫聯體,深化合作共建和遠程醫療,增強衛生服務整體能力。繼續擴大異地就醫住院、普通門診和門診慢特病直接結算定點醫藥機構範圍,爲三地參保人員提供便捷的異地就醫直接結算服務。推動京津冀三地醫療機構檢驗檢測結果互認。爲社會辦醫預留髮展空間,個體診所設置不受規劃佈局限制,對於符合規劃條件和准入資質的社會辦醫療機構配置大型醫用設備,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

(十六)加強人力資源服務協作。發佈並動態更新三地就業創業政策清單,強化就業政策協同。研究修訂人力資源服務京津冀區域協同地方標準,優化評價指標體系。開展人力資源服務產品推介、供需對接等區域性深度合作,培育一批成長性好、競爭力強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持續推動京津冀職稱評審結果互認,在部分領域職稱評審中實行專家資源共享。依託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職稱證書覈驗平臺,實現在線覈驗三地職稱證書信息。

七、支持雄安新區優化營商環境,更好服務功能疏解項目落地

(十七)持續提升涉企服務質效。聚焦重點項目和疏解企業辦事需求,持續推動更多關聯事項集成辦,最大限度利企便民。創新用地政策,推動產業項目用地靈活選擇長期租賃、先租後讓、彈性年期出讓等方式,加快形成具有雄安新區特色的土地供應模式。深化投資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堅持項目跟着規劃走、資金要素跟着項目走、監管跟着資金走,強化項目建設要素保障,着力擴大有效益的投資。推進社會投資項目用地清單制改革,提高土地資源配置效率。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完善並聯審批協同機制,優化審批流程,提高審批效率。

(十八)加快重點領域對外開放。鼓勵企業利用內外兩個市場融資,深入推進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跨境人民幣貸款等工作。支持本外幣合一銀行賬戶體系試點在雄安新區擴大實施範圍。推進金融業高水平對外開放,支持經營穩健、資質優良的外資機構在綠色金融、養老健康、資產管理等領域展業,鼓勵符合條件的外資機構參與各類業務試點。進一步支持符合條件的雄安新區企業在北交所上市、新三板掛牌。推進雄安新區智慧海關建設,加快推進雄安綜合保稅區全景可視化業務管理平臺落地,實現智能監管、智慧通關。

(十九)着力營造創新創業生態。探索開展市場準營承諾即入制,健全行業綜合監管制度。用好雄安新區科技創新專項,建立全國性空天信息和衛星互聯網創新聯盟,按程序積極推進雄安新區建設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將雄安新區納入北京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設,圍繞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雄安未來產業需求,針對性加強人才培養引進工作。探索建立高端人才雙聘制,吸引北京人才到雄安新區創新創業,推進北京醫療、教育人才向雄安新區無障礙流動。

堅持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和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京津冀一流營商環境建設的各領域全過程。京津冀三地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牽頭部門要落實主體責任,會同本省(市)有關部門,完善營商環境協同優化機制,共同明確年度重點工作,形成合力,主動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報道,及時梳理總結、宣傳推介京津冀三地優化營商環境典型經驗和創新做法,爲推動京津冀一流營商環境建設營造良好氛圍。國家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重大事項及時按程序請示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