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理人股權質押對公司衍生性商品使用之影響

謝伯欣

國外研究指出,當控制股東進行股權質押時,會提高使用衍生性商品的可能性,然而現有文獻未進一步確認衍生性商品使用增加的類別;且股權質押也不侷限於公司控制股東,高階經理人負責公司營運的主要決策,對於衍生性商品使用有重要決定的影響,但據我們所知,並無研究探討公司高階經理人股權質押對衍生性商品使用之影響。

故本研究以2009年至2019年臺灣證券交易所與臺灣經濟新報之資料爲樣本,研究高階經理人有進行股權質押的公司對衍生性商品使用之影響,並進一步區分衍生性商品使用是避險或交易目的。研究結果顯示,相對於沒有高階經理人進行股權質押之公司,高階經理人進行有股權質押的公司,其因交易目的之衍生性商品使用的可能性較低;換言之,當高階經理人有進行股權質押,可能爲避免公司股票價格大幅變化,故較不會因交易目的而使用衍生性商品。此外,本研究亦發現,高階經理人有進行股權質押的公司,其避險衍生性商品使用無顯著影響。

作者:實踐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助理教授 謝伯欣、*實踐大學財務金融學系教授 廖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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