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資金匯回狂潮 銀行搶搭財管商機

雷仲達指出,金管會爲吸引更多國人及外國資金來臺進行財富管理,推出媲美星港的「新財富管理方案」,開放銀行與券商申請辦理資產超過新臺幣1億元以上的高資產客戶財富管理業務。

雷仲達表示,配合此次專法政策,許多銀行也成立境外資金匯回專業團隊,並尋求異業的合作,搭配會計師事務所,對於境外資金匯回需求的臺商客戶,提出客製化整合諮詢服務,從信託架構確立、洗錢防制作業檢核、稅務疑慮釐清、實質投資規範、資金匯回規劃等細節及整體作業流程的服務。後續並透過專業的資產配置計劃,完成信託專戶的開立,進一步結合存匯、理財、授信及信託等相關業務單位,提供客戶全方位一條龍金融整合服務。

信託公會秘書長呂蕙容表示,因近年來臺灣金融機構積極經營更爲專業的家族信託業務,尤其針對國內中小企業主,提出許多爲客戶自身或家族財富量身訂作的全方位理財分析、專業財富方案及家族傳承目的等服務項目。

就短期效益來看,因匯回資金需屆滿7年纔可以全數取回,匯回資金在額度內的金融投資,有利於銀行財富管理業務的發展,加上高資產客戶財富管理業務的加乘效果,透過放寬高資產客戶可投資之金融商品,更進一步開放業者可從事更多元化之金融商品及服務。中長期而言,存放於專戶的資金,隨着專戶提領期限到期,亦將衍生臺商個人或企業有關資產保全、安養樂活及資產跨代傳承等需求。

因應金管會持續推出的「財管2.0」及頒佈「銀行辦理高資產客戶適用的金融商品及服務管理辦法」等政策,未來期待以境外匯回資金臺商爲利基,發展更多元化的金融商品及服務,提供符合資格的高資產客戶個人化或客製化商品及服務,讓高資產客戶過往僅在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銷售的商品,目前國內金融帳戶透過專業服務團隊、私人銀行財管系統、多元化的金融商品,即可滿足客戶資產保全、家族傳承、稅務規劃等全方位的投資理財需求,進一步擴大我國財富管理業務規模,並培植財富管理人才,強化金融機構商品研發能力,達到媲美星港的財富管理商品及服務的業務發展程度,並提升金融機構之國際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