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選廣告影射賴勁麟「光電門神」挨告 侯友宜二度不起訴
臺灣高檢署
前雲豹能源董事長、前新系立委賴勁麟,不滿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競選陣營在去年總統大選期間,推出競選廣告「雲豹能源發財?」,影射他是「門神」,獲取臺南光電數千億利益,提告侯加重誹謗。臺北地檢署日前偵結,不起訴侯友宜。賴向臺灣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查後認爲賴再議無理由,依法駁回,侯獲不起訴處分確定。
去年總統大選期間,各界質疑臺南光電因龐大利益,弊案不斷,國民黨質疑民進黨新潮流派系與雲豹能源關係緊密,事後雲豹能源董事長、前新系立委賴勁麟辭職,而賴勁麟之女、時任民進黨立委賴品妤還爲父喊冤,說父女問心無愧。
去年10月,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陣營推出競選廣告「打貪篇EP.5」,內容顯示「雲豹能源發財?」,搭配旁白「瓜分爭議幾千億」,再出現「臺南光電利益」字樣及賴勁麟頭像,賴認爲廣告影射他是「門神」,獲取臺南光電數千億利益,向北檢提告。
檢方調查時,侯友宜具狀否認有加重誹謗犯行,辯稱廣告是競總決定委由廣告公司製作,且賴爲政治人物,雲豹事件經媒體報導經社會一再討論,屬可受公評之事。
檢方認爲,媒體確實廣泛報導雲豹能源事件,該廣告質疑雲豹獨佔龐大光電利益,自屬可受公評之事,內容亦非無中生有,縱使內容尖酸刻薄而令賴不快,其目的是增加民衆對綠能光電政策之公衆事務討論,非以損害賴名譽爲唯一之目的,難認主觀上出於惡意,罪嫌不足,今年5月底不起訴侯友宜。
但賴不服,聲請再議,遭高檢署駁回,侯友宜獲不起訴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