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合一選舉倒數 16日零時起禁發民調 違者最重罰500萬

九合一選舉倒數 16日零時起禁散播、發民調 違者最重罰500萬 。圖爲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本報資料照片)

選舉進入倒數階段,中選會提醒,自11月16日零時起至11月26日下午4時止,不得以任何方式,發佈與候選人或選舉有關的民調資料,也不得加以報導、散佈、評論或引述,而投票日當天零時起,也不得透過社羣媒體或任何方式,爲候選人或政黨助選及宣傳,違反者,處以新臺幣50萬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中選會表示,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53條第2項規定,政黨及任何人於投票日前10日起至投票時間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發佈有關候選人或選舉之民意調查資料,亦不得加以報導、散佈、評論或引述。

中選會特別呼籲政黨、候選人、民調機構、所有媒體及民衆,都應該遵守選罷法之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