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乘客連坐罰 下週一上路
酒駕罰責新制下週一上路,汽機車駕駛酒測濃度超過0.25毫克,同車乘客也要受罰。圖爲員警在市區橋樑實施酒測臨檢勤務。(本報資料照片)
酒駕罰責再加重!立法院今年3月26日通過修法,提高酒後駕車、拒絕酒測的罰款,同車乘客也要一併受罰。交通部路政司表示,新制將於7月1日起上路,而不禮讓救護車、消防車致死傷,最高也可罰到9萬元。另,環保7月1日新制,四類對象內食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
小型車罰鍰 最高8萬5000元
酒測濃度每公升0.15毫克、以上未滿0.25毫克,小型車罰鍰從1萬9500元提高至3萬元,大型車從2萬2250元提高至3萬3000元;酒測濃度0.25以上、未滿0.4毫克,小型車從2萬9000元提高至3萬7500元,大型車從3萬3500元提高至4萬2000元;酒測濃度0.4毫克以上、未滿0.55毫克,小型車從5萬1500元提高至6萬,大型車從5萬6000元提升至6萬5000元;酒測濃度0.55毫克以上,小型車罰鍰從7萬4000元提高至8萬5000元,大型車從7萬8500元提高至10萬元。
駕駛酒駕罰鍰逾期未繳超過60日,或是毒駕、5年內再次酒駕,將可罰到12萬元。5年內3次以上酒駕,每次罰鍰將累加9萬元。酒駕累犯及拒測者,若致人重傷或死亡,得強制沒入車輛。
拒絕酒測方面,首次均罰18萬元,5年內2次拒測罰36萬元,往後每次拒測罰鍰均再增加18萬元。當汽機車駕駛酒測濃度超過0.25毫克,同車乘客也要受罰,但路政司強調,未滿18歲、年滿70歲以上、有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乘客則不會受罰。
不避讓救護車、消防車等致人死傷,7月起罰款將提高至6000元到9萬元,並將吊銷駕照。
四類對象 內用禁塑膠吸管
環保署也規定,7月起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四類對象,內食餐飲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下月起違反商家第1次勸導,第2次起處1200至60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