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犯甩腳鐐逃亡 2警涉縱放
酒駕的何姓嫌犯從高雄大寮分駐所逃出後跑到鳥松區、小港區,逃了約30小時,被警方帶回分駐所。(洪靖宜攝)
高雄市何姓男子1日酒駕被帶回林園警分局大寮分駐所,未料他自行掙脫腳鐐從分駐所逃走,狂奔數百公尺後搭上計程車逃逸。何男在逃亡30小時後,警方纔在小港區將其逮獲,何男除涉公共危險罪外,又多了一條脫逃罪。雖然何男供稱他是用力踢甩掙脫腳鐐,但警方已將大寮所2名警員依縱放人犯罪送辦,並追查何掙脫腳鐐原因。
大寮分駐所1日晚間6時54分,獲報指36歲何男在大寮區永芳路騎車自撞鄰居的機車,員警到場對何男實施酒測,酒測值高達1.41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將何男帶回分駐所,製作人別訊問後,將何男帶到人犯戒護區並銬上腳鐐。
由於員警完成車禍事故圖等相關作業時已逾晚間10時,加上疫情嚴峻,決定將何男先留置於分駐所,待翌日押送至分局偵查隊偵訊,再移送地檢署偵辦。
2日上午8時,警方準備將何男押送至分局前,何男趁戒護員警上廁所以及值班員警繕打資料之際,掙脫腳鐐逃出分駐所,拔腿狂奔約400公尺,到鳳林路攔下1輛計程車後揚長而去,員警發現後衝出去追人爲時已晚。
警方調查,何男有毒品、公共危險、傷害等前科,1周前才因搶奪案件出獄,如今又涉酒駕從分駐所兔脫,警方顏面盡失,動員大批警力追捕,鎖定他逃往小港區楊姓友人家,警方攻堅時何男仍在睡覺,驚醒後一度想逃跑,但敵不過優勢警力,乖乖就逮。
何男供稱,因不忍母親獨自在家,才興起脫逃念頭,但他從大寮所逃走後,卻是搭計程車先到鳥松區找前女友,再到小港楊姓友人家,甚至徒步走了好幾公里,疑似刻意繞路,全案依公共危險及脫逃罪嫌偵辦。
何男雖供稱,他經過多次大力踢與甩才掙脫腳鐐,但警方仍深入調查中。林園警分局長張泰賓表示,未來會逐步換新手銬、腳鐐,並提醒員警一定要上安全鎖,避免犯嫌輕易掙脫。
林園警分局表示,當時備勤跟值班等2名員警疑涉有縱放人犯,已函送地檢署偵辦,相關人員行政及考監不周責任也將從嚴追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