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死人還不怕 男子酒駕又被逮

28歲周姓男子因酒駕遭警方移送,檢方聲請簡易判決。(賴佑維攝)

28歲周姓男子在2017年於國道1號行經龍潭路段酒駕,釀成1死1傷意外,遭判決1年8月、緩刑4年。但他今年5月再度酒駕,遭平鎮警方攔查,發現酒測值達0.32毫克,檢方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周姓男子2017年與朋友在苗栗喝酒,沿着國道回家時,因爲不勝酒力,追撞前方小貨車,姚姓駕駛當場死亡,劉姓乘客也因此受傷。事後警方在醫院發現當時周男酒測值達0.97毫克。後來周男與駕駛家人、乘客達成和解,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應知警惕而無再犯之虞,給予判決1年8月,並緩刑4年。

不料男子今年5月半夜在中壢飲酒後回家睡覺,但下午在酒精未退時,又開車出門,遭到警方攔查發現,將其移送法辦。檢察官偵查終結,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屆時緩刑將視後續審理,決定是否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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