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個光」 原住民男誤將女友當獵物一槍射殺亡
上山打獵物竟打死女友!原住民陳姓男子7月4日晚間跟感情要好的女友及堂弟到苗栗山區打獵,跑到前方搜尋獵物,卻誤將廂型車後座的女友的眼睛反光當成「獵物」,一槍打中頭部,經送醫急救命危,家屬已放棄急救。陳男當場哭倒,十分懊悔,但憾事已造成,警方詢後依過失殺人等罪嫌送辦。
▲苗栗六旬陳姓原住民在造橋鄉上山打獵,誤將女友當成獵物,一槍打中頭部,事後與警方回到現場勘查。(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62歲陳姓男子是花蓮阿美族原住民,與交往多年的62歲林姓女友同居在苗栗頭份。4日晚間,陳男約女友及堂弟帶2把未經合法登記的獵槍到苗栗縣造橋鄉苗14線二寮坑山區打獵,堂弟開廂型車載他們。抵達產業道路後,陳男下車開始沿着山林小徑找尋獵物,不久後,在他右下方約1百公尺處發現有獵物的「眼睛反光」,見獵心喜,仔細瞄準後開了一槍。
▲陳姓男子的女友當時坐在廂型車後座,車門打開,眼睛有附近光源反光,竟遭男友誤當獵物射殺。(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車廂內血跡斑斑。(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豈知,陳男開槍後立刻聽到堂弟大喊,「打到人了,快下來!」他才發下鑄下大錯,立刻趕到現場,發現女友已癱軟躺在後座,疑似頭部中彈,沒有生命徵象,他當場嚇傻,立刻與堂弟將女友送到頭份爲恭醫院急救。林女今天凌晨2時許轉院至林口長庚,但因頭部傷勢嚴重,急救無效,家屬在11點半同意放棄急救,下午將陳女送回家裡。陳男得知噩耗後,也落淚懊悔不已。
▲▼警方查扣無照獵槍。(圖/記者李忠憲翻攝)
警方表示,陳男是工地板模小包商,因承包工地在頭份市,與同居女友及堂弟到頭份租屋,情侶倆交往多年,感情非常好。經現場勘查蒐證並初步隔離偵訊,研判是陳男誤將女友當獵物纔開槍。經查陳男及堂弟所攜帶的2支獵槍均未登記在案,警詢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過失殺人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