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3重點 關切營業秘密保護

總統蔡英文稍早表示,經濟部已調查受影響企業,向歐盟提交建議報告,主要系發現申報規章仍有部分執行細節不清楚,如未同步規範歐盟進口商保密義務。

官員表示,目前課稅主體申報碳含量爲進口商,但歐盟要求生產製造商碳含量資料也要提供,業者認爲這含有製程的細節,有營業秘密泄露之虞,不只我國,韓國等他國都有反映此問題。另,也向歐盟反應對中間產品碳含量比例限制,若產品來自尚無碳盤查制度的國外廠商,生產廠商恐面臨無法提供實際產品碳含量困境。

讓業者不能接受的是,試行期間不需取得CBAM憑證繳稅,但要求未申報或申報不實要開罰,每噸約10~50歐元不等。我方認爲試行期間開罰不合理且處分過重,加上每人碳排並不同,一體適用不盡合理。

此外,歐盟希望透過其境內認證機構執行碳含量認證,業者認爲量能不足、曠日廢時。工業局長連錦漳說,歐盟境內認證機構沒有幾家,國際認證組織的成員全球有200~300個國家會員均在內,臺灣的全國認證基金會也是成員之一,過去曾提過300項產品認證,經過多邊相互認證過,若可爭取授權,CBAM碳含量就不必再經歐盟機構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