櫃買修正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 強化永續資訊揭露

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參考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GRI)2021年更新版本,修正企業編制報告書適用準則,未來應參考GRI發佈之通用準則、行業準則及重大主題準則編制永續報告書;

二、參酌永續會計委員會(Sustainable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SASB)準則,考量產業特性,訂定產業重大性且投資人關注之永續相關指標,包含食品及餐飲收入佔其全部營業收入之比率達百分之五十以上者、化工、金融、水泥、塑膠、鋼鐵、油電燃氣、半導體、電腦及周邊設備、光電、通信網路、電子零組件、電子通路及其他電子等產業,需依作業辦法附表一之一至一之十四,加強揭露產業永續指標,惟考量實收資本額20億元以上未滿50億元者爲首年度編制永續報告書,除食品、化工及金融保險業外,得自113年起適用。

三、參酌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建議(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 TCFD)準則,規範應編制永續報告書企業應揭露氣候相關資訊揭露事項共九項,訂定於作業辦法附表二。

四、爲進一步強化永續報告書品質,加強規範辦理永續報告書強制確信之機構與人員,於作業辦法加入「上市上櫃公司永續報告書確信機構管理要點」相關規定,並自113年起適用,該要點將於今年度第四季發佈。

櫃買中心表示,此次作業辦法之修正,除參考國際永續揭露相關準則外,亦考量國內產業特性,訂定適合國內業者適用之規範,並配合各項新訂定之指標,編制問答集,提供更具體之說明,期能減少企業適用之疑慮,並提供氣候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之參考範例,企業可於櫃買中心網站:發行人ESG>問答集與參考資料(https://www.tpex.org.tw/web/csr/content/investment.php?l=zh-tw)及發行人ESG>永續報告書>永續報告書參考資料(https://www.tpex.org.tw/web/csr/content/info_list.php?l=zh-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