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自閉症生入學 監察院糾正中市東汴國小

監察院。(監察院網頁擷圖)

監察委員王幼玲調查發現,臺中市東汴國小以無特教資源爲由,拒絕一名自閉症學生入學,致使該生試讀近2周,學籍仍留在原校,相關轉銜作業未能及時啓動,監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通過監察委員王幼玲提出的調查報告,糾正臺中市太平區東汴國小,並請教育部確實檢討改進。

監委表示,該生所屬班級導師未能理解自閉症學生身心發展及個別差異,且監察院詢問時仍堅持己見,未妥適協處,提供該生適性教育及個別化協助措施,並經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認定該校面對自閉症學生入學,缺乏特殊教育知能、未能積極處理親師溝通問題,違反特殊教育法第22條規定。

監察院以社羣媒體方式於2019年11月14日至12月31日止進行問卷調查,共回收635份開放式有效問卷,以瞭解身心障礙學生在校處境,計有516件(佔82.2%)在求學階段曾有不當對待經驗;有365件(佔57.49%)在求學階段曾有拒收經驗以無特教資源、人力不足或難以照顧及管教爲由,拒絕學生入學。

王幼玲表示,實驗教育三法通過以來,特殊教育學生接受實驗教育人數逐漸增加,以2018至2019學年度爲例,已自431人增加至549人,其中約有7成特教生接受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另有近1成接受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但據監察院諮詢相關專家學者結果顯示,實驗教育學校常因地處偏遠,除面臨特教教師不足的問題外,特教生的鑑定、安置、輔導等支持措施亦難落實,且教育主管機關迄今對於是類學生接受實驗教育的動機及學習狀況仍欠瞭解掌握,皆影響接受實驗教育的該類學生權益。

監察委員王幼玲最後強調,教育部應研議於師資培育法相關規定,將特殊教育課程納入師資職前教育必修課程並增加特殊教育課程學分數。又如何強化普通班教師在職訓練,有待教育部妥予研謀對策,以符應特殊教育法及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規定,確保於各級教育實行融合教育制度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