捐卵旅行團猖獗 最高罰百萬

近來興起仲介出國「捐卵旅行團」賺營養金的歪風,國健署提醒可能觸法。圖爲國內醫院實驗室將卵子轉移至液氮罐中長期保存,非新聞當事人。(本報資料照片)

近年網路充斥「海外捐卵」、「捐卵天使」等宣傳貼文,打着經驗分享名義,招攬年輕女性出國捐卵賺營養金、順道出國旅遊,除美國爲大宗,還有泰國、柬埔寨,連嚴禁商業捐卵的大陸也悄悄藏在關鍵字中。國民健康署提醒,出國捐精卵小心誤踩當地法規紅線,而國內業者違法仲介恐觸犯《人工生殖法》,最高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100萬元罰金。

捐卵在臺灣是非商業行爲,根據規定,最高可提供捐卵者9.9萬元營養金,且以1次活產爲限。但只要上網搜尋「海外捐卵」,社羣平臺隨處可見年輕女性出國捐卵的分享文,也有人拍影片,營造出國旅遊、打工渡假氛圍,更強調「可重複捐卵」,環遊世界不是夢。

海外捐卵媒合平臺更直接列出營養金價碼,赴美國、泰國捐卵可獲至少8000元美金,約新臺幣26.2萬元,甚至有人配對成功達2萬5000元美金,約新臺幣82.1萬元,還提供免費住宿、補助餐費等。由於美國捐卵屬商業行爲,對捐贈者條件較嚴苛,例如須在30歲以下,身高、學歷都有要求,還要提供個人照供配對。

國健署婦幼健康組副組長蔡維誼指出,在網路宣傳出國捐卵可領取高額營養金,這是遊走灰色地帶,依我國《人工生殖法》,從事生殖細胞、胚胎買賣或居間介紹者,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

蔡維誼說,大陸地區迄今禁止任何組織或個人、以任何形式募集捐卵者進行商業捐卵行爲;赴美捐卵則應依持醫療簽證。

國內捐贈精卵爲非商業行爲。蔡維誼指出,最重要是倫理問題,因此捐贈精卵以1次活產爲限,也就是僅限沒捐贈經驗,或曾捐贈但沒有活產,且已無儲存其他精卵者。

目前我國開放20歲以上、未滿40歲女性可捐贈卵子,須經檢查評估,並未規定媒合條件,但醫療院所通常會盡量滿足受贈夫妻期待,加上國內多數生殖機構使用新鮮卵子,需雙方配合時間,並非想像中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