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公教明年調薪4%退俸也比照? 政院:未達調整時機

行政院表示,依法目前未達啓動軍公教退休給付調整程序的時機。圖爲退伍軍人踢正步。圖/本報資料照

蔡政府允諾國軍明(113)年將調高薪資4%,國民黨立委吳斯懷建議軍公教退休給付也比照辦理。不過,行政院以書面答覆表示,依法目前未達啓動調整程序的時機。

吳斯懷日前在立法院會質詢表示,蔡英文總統6月21日出席112年三軍六校院聯合畢業典禮時曾表示,政府會當國軍最堅實的後盾,明年開始,將爲國軍調高4%的薪資。而年金改革後,已退休人員已大幅刪減退休所得,去年現職人員調薪4%,退休軍公教僅增加2%退休給付,現在民生必需品全部大漲,他建議明年軍公教調薪的時候,已退休人員也要比照現役軍人同樣的標準調整4%給付標準。

行政院向立委提出書面答覆表示,依現行軍公教退撫法律規定,退伍除役人員或遺族所領退休俸、贍養金或遺屬年金給付金額,已不隨現職人員待遇調整。但爲兼顧退伍除役人員或遺族權益,衡酌物價不斷上升可能影響老年經濟安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39條第1項規定:定期退除給與給付金額,於中央主計機關發佈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正、負5%時,應予調整,其調整比率由行政院會同考試院,考量國家經濟環境、政府財政與退撫基金準備率定之;或至少每4年應予檢討。

行政院進一步說,「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施行細則」第48條也規定:定期退除給與給付金額之調整比率,應由國防部會同銓敘部及教育部組成專業評估小組,綜合考量國家經濟環境、政府財政及退撫基金準備率後,擬具評估報告或調整方案,報請行政院會同考試院覈定公告。所定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以中央主計機關公佈之前一年1月至12月止,共12個月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度年增率累計計算。

行政院表示,經查主計總處發佈108年度至110年度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爲1.73%,未達正、負5%,111年已按前述「每4年」應予檢討的期程規範,由專家、學者及機關代表組成的專業評估小組,綜合考量國家整體財政狀況等法定因子後作成調整方案,報請行政院會同考試院覈定公告自111年7月1日起調高2%,因此現階段定期退除給與已依法完成「每4年」的檢討調整程序。

行政院說,目前因111年7月1日定期退除給與依規定調高2%後,應重新起算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例如113年主計總處公佈的本年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度年增率,倘若與111年度的消費者物價指數年增率累計計算達到5%時,各相關主管機關將啓動定期退除給與給付金額的調整機制,各調整評估作業均依規定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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