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審法不是政治工具
(圖/軍聞社)
賴清德總統日前宣佈恢復軍事審判法,他並指出,去年共諜案起訴64人,是2021年的3倍;涉及共諜案遭起訴的現役及退役軍人分別爲28人及15人,佔共諜案比例達66%。蔡英文總統主政8年,都不願恢復軍審法,賴清德只因爲有15位現役軍人當共諜,就恢復軍審法,是單純爲抓共諜?還是另有用意?
前海軍大氣海洋局政戰處長張祉鑫涉共諜案,一審被軍法判無期徒刑,2014年二審,高雄高分院改判6年。這是軍事審判法修正後,間諜案由軍事法庭移交地方法庭的首例。
合議庭當時認爲,張祉鑫雖以現役軍人身分加入共產黨,並多次接受大陸情治單位招待到東南亞旅遊,但尚未着手從事間諜活動或交付機密資料即被逮,改依預備爲敵人從事間諜活動罪,所以判處6年徒刑。軍審法與司法的量刑,天壤之別。
若從軍審法角度言,現役軍人加入共黨組織,就是叛國,即便沒有交付機密情報的直接證據,也能重判。但間諜案移到司法後,沒有活逮交付情報的罪證,就不能有「欲加之罪」。
的確,張祉鑫共諜案這個判例,讓間諜案破獲,費時費力,且需佈局精細。但是,美國抓間諜也是如此。
我情治單位有個情報術語「死轉手」,指的是諜報行動中,把情資放在約定的秘密地點,由對方自行取回,彼此不碰面,互不識對方身分。這種間諜手法,難查,也最難抓。現在網路詐騙,也是這種套路,詐騙集團都難抓到幕後,何況是諜報網。
以「死轉手」從事間諜活動,最有名的就是2001年美國聯邦調查局(FBI)偵破的韓森案。韓森任職FBI長達25年,專責對俄羅斯的反情報,結果自己竟是俄方間諜,諜報手法堪稱經典。
FBI自俄方內部管道,獲得韓森是間諜的情資,隨即日夜跟監,才搞清楚韓森在其住所附近,共設有6個「死轉手」及安全信號;FBI編個理由,將韓森調至局本部1個虛設職位,使其與其他同事隔離。經過漫長等待,某日,FBI終於發現其中1個「死轉手」,位於甲處公園,垃圾袋內有5萬美元,照相存證後,放回原處,韓森拿了垃圾袋,再到乙處公園木橋下,把要交付機密文件藏放好,才當場被逮捕。
若只是單純抓共諜,調查局國安組與國軍的軍安總隊已有相當本事,程序嚴謹,事證俱全,而軍檢斷層多年,早已武功盡廢;因此,恢復軍審法目的應是嚇阻軍隊,然而,軍人職責效忠國家,最怕的是,軍審法成爲控制軍隊的政治工具,聽從政黨指使,失去獨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