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爾事件不該發生 凸顯兄弟對洋將調查有問題
中信兄弟新洋投凱爾簽約不到1天,還未搭機來臺就被解約,不論是球監問題或吸毒,這些都是簽約洋投之前都要調查清楚,不可能在簽約之後發現,都凸顯出中信兄弟聘任洋投出現問題,不光是經紀公司的問題。
凱爾由於服用二級毒品,遭到大聯盟禁賽50場,中信兄弟採用凱爾已在大西洋聯盟已服完球監的說法,但有無服完球監的認定不是中信兄弟單方面解釋,需要中華職棒聯盟認定才行。
中信兄弟理應先跟中職聯盟瞭解凱爾是否已服完球監,如果聯盟不承認他在大西洋聯盟服完球監,根本就不用找凱爾。
再者,中職對於有毒品前科的洋投是一律永不錄用,在規章中訂定的很清楚,凱爾既有此前科,經紀公司沒有講,中信兄弟負責找洋將的人員,也應該事前先去調查清楚。
況且中職規章有明訂,中信兄弟只要知會一下中職聯盟,聯盟也應會連同球監、毒品規範一併告訴中信兄弟,中信兄弟就不會發生凱爾事件。
中職在2013年就曾發生義大犀牛洋投賀拉(Runelvys Hernandez)與賀司(Jesus Colome)、Lamigo桃猿洋投古斯塔(Francisco Cruceta),已來臺但因禁賽球監無法出賽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