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點對點”提供涉農法律服務麥田“紅馬甲”送法助春耕

原標題:開封“點對點”提供涉農法律服務麥田“紅馬甲”送法助春耕

□ 本報記者 趙紅旗

□ 本報通訊員 房彥吟

“老伯,咱坐下歇歇,聽我給您說說法。”

“你們來得正好,我前段時間買的化肥出了點問題,咋解決?”

4月9日,在河南省開封市順河回族區綠油油的麥田裡,身穿紅馬甲的普法志願者,手拿涉農常見法律問題宣傳冊,“點對點”爲春耕勞作的農民解答法律問題。

開封是全國小麥的重要產區,糧食總產實現“十九連豐”。春分節氣過後,農民在田間搶抓農時、辛勤勞作,全市各相關部門採取多種措施,全力保障春耕生產。開封市司法局黨委書記、局長孫振廷向《法治日報》記者介紹說:“春季農業生產,種子、化肥、農藥等是重要保障,各類涉農法律糾紛易發、多發。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持續優化法律服務資源,不斷延伸法律服務觸角,用法治力量護航春耕。”

田間地頭普法

“農資打假處罰那麼重,商家會賣假貨嗎?咱農民還保留啥證據呀?”

“今天咱就講講購買農資時的注意事項都有啥。雖然說有關部門對農資管控得嚴,但一旦與銷售方產生糾紛,手中有證據,也好分清是非,不能馬虎大意!”

4月2日,在杞縣官莊鄉王樂亭村,杞縣司法局官莊司法所所長楊錫森被幾個村民圍在中間諮詢法律問題。

“首先,你得弄清楚是在哪個農資商店購買的。其次,支付憑證要留好……”聽了楊錫森的解答,村民們說:“你的提醒很及時!”

普法講座、送法上門、現場諮詢……普法志願者的身影頻繁出現在開封的田間地頭。

“農民朋友需要哪方面的法律服務,我們就把這種‘訂單式’普法送上門。”孫振廷說,開封市司法行政系統充分發揮職能優勢,組織全系統普法志願者、村(居)法律顧問、司法所所長、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法律明白人”等優質普法骨幹,深入宣傳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與春耕備耕息息相關的法律法規,針對農民朋友普遍關心的土地流轉、農資購買、農產品銷售等問題開展法律指導,高效便捷滿足羣衆多元化的普法需求,爲春耕順利開展提供法治保障。

除了“訂單式”普法外,開封市司法局還通過多種線上渠道,重點普及關於消費者權益保護、土地承包等方面的法律知識,發佈羣衆在春耕備耕時節容易遇到的糾紛案例,讓法律知識以更直觀、更生動的形式走進羣衆心裡。

消除安全隱患

近日,杞縣城郊鄉村民劉某懷疑自己的責任田被鄰居佔用,多次與其發生爭執,村委會也曾多次介入調解,但都未成功。

杞縣司法局城郊司法所所長鄭懷力得知後,立即組織普法志願者、人民調解員來到現場,在村幹部見證下,開展實地測量,發現與劉某責任田左邊相鄰的李某土地多出40公分,與劉某責任田右邊相鄰的張某土地多出30公分。

在清晰的數據面前,三方當事人心服口服。爲使糾紛從根源上化解,鄭懷力又協同村幹部在三家責任田邊界處重新作了標記,並向在場的村民宣傳普及了相關法律知識。最終,三方當事人簽訂了調解協議,一場耕地糾紛得到妥善化解。

“矛盾不出地,糾紛不發芽。”開封市組織各級各類人民調解組織和調解員,針對春耕備耕期間矛盾糾紛的特點,全面開展春耕備耕時期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並集中力量第一時間化解矛盾,全面消除安全隱患。

“春耕關鍵節點,各級人民調解組織充分發揮人民調解的基礎性作用,對可能存在的不穩定因素進行分析研判,做到早發現、早介入、早調解,防止矛盾糾紛隱患蔓延擴大,保障農民春耕生產正常開展。”開封市司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希玉說,今年以來,全市共排查調處化解涉農矛盾糾紛4905件,調解成功率達96%,有效維護了農村基層和諧穩定。

暢通綠色通道

“如果在春耕生產、外出務工等方面遇到難題,可隨時與我們聯繫。”4月7日,在尉氏縣門樓任鄉街頭,一場熱鬧非凡的“送法進集市”活動正在如火如荼開展,尉氏縣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員正在積極宣傳法律援助政策。

這是開封市“春暖農民工”服務行動品牌活動的一個縮影。活動舉辦以來,共開展專項行動30餘場次,爲農民工提供法律援助諮詢900餘人次,受理農民工法律援助案件23件,幫助農民工挽回經濟損失17.84萬元。

“我們積極迴應羣衆關切,爲農民工提供優先接待、優先受理、優先指派服務。”開封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張榕介紹說。

在開封市城鄉一體化示範區法律援助中心大廳,不僅設有法律援助、人民調解、法律諮詢、公證仲裁等多個服務窗口,還設置有“農民工綠色通道”窗口。春耕期間,值班律師會優先受理農民工的法律諮詢,並提供法律服務。面對一些年齡較大、法律知識欠缺的農民工羣體,法律援助中心會按需指定同一律師進行全流程服務,全面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開封市通許縣法律援助中心爲農民工提供“一次辦好”服務,暢通農民工法律援助“綠色通道”,做到應援快援、應援優援,方便農民工就近申請法律援助。禹王臺區法律援助中心對符合法律援助條件但取證困難的農民工,給予代書、維權指引、代理交涉、幫助取證等服務。

“開封市依託以市、縣(區)法律援助中心爲龍頭,鄉鎮法律援助工作站和部門法律援助工作站爲骨幹,村(街道)法律援助聯絡點爲補充的‘城鄉半小時’法律援助服務網,對農民工實行特事特辦、急事急辦,擴大幫助範圍,暢通‘綠色通道’,切實保障農民工在法律援助全過程中享受到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爲其在春耕生產、外出務工等方面提供最暖心的法律服務。”開封市司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高慶生說。(趙紅旗 房彥吟)

(法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