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庭不影響市政!高虹安「一天當兩天用」 2個月14項公共工程開工啟用

臺北地院審理新竹市長高虹安涉貪污案,今天起密集開庭近3個月,高虹安質疑偵查檢察官勸諭共犯認罪違法、聲請勘驗光碟,法官今天將讓檢、辯雙方「有限度」勘驗偵查光碟;臺北地方法院今開庭,高虹安庭後表示,絕對不會因爲開庭就影響新竹市政運行,她把「一天當兩天用」加倍努力拚市政,這也是她對新竹市民的承諾。

媒體問及是否擔心密集訴訟影響市政,高虹安指出,首先感謝這麼多人關心這場訴訟,媒體也花很多資源關心訴訟進度,她想告訴大家,自己是把一天當兩天用,加倍努力拚新竹市政,開庭時間絕對不會影響新竹市政的推動。

高虹安說,如果大家有關注新竹市政有像關心這場訴訟的話,新竹市政在短短2個月的時間內,已經有14項公共工程建設開工或啓用,等於是每3到4個工作天,就有一項公共工程開工或啓用,她感謝市政團隊一起努力,儘管訴訟進度要持續進行,絕對不會因爲幾次開庭就影響新竹市政的運行,她一定會更加負責任把新竹市政顧好,因爲這是市民對她的期待,也是她對新竹市民的承諾,新竹市政每一次開工或推動,都代表城市又再往前一些。

媒體再問看到里長北上聲援的心情,高虹安表示,她不知道里長在現場,當她下車看到在地裡長心中相當感動,雖然她只是上任一年多時間,和里長相處時間不長,但每一次里長座談會或裡政報告,她都親自出席、跟里長交流,她聽到很多里長的聲音,也努力實現里長大大小小的陳情,感謝里長們願意北上參與、聲援,她不會辜負大家努力做好市政,也會努力準備所有訴訟。

高虹安被控虛報、浮報助理酬金、加班費46萬30元,臺北地檢署2023年8月14日依貪污、僞造文書2罪起訴高虹安、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王鬱文5人,高虹安如一審判決有罪,將丟失新竹市長資格。

貪污案被告是高虹安、陳奐宇、黃惠玟、陳昱愷、王鬱文,前國會辦公室主任陳奐宇、前行政主任黃惠玟、前法務主任陳昱愷因認罪不聲請證據調查。高虹安因認罪3人與檢調專案小組的問答,聲請勘驗,另也聲請「不認罪」的前公關主任王鬱文的相關偵查經過。

新竹市長高虹安(右二)爲詐取助理加班費案出庭。記者潘俊宏/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