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短裙辣妹「凍抹條」 一路尾隨偷拍還襲臀

(示意圖/Shutterstock)

臺北市1名雲姓男子,今年3月21日晚間從內湖捷運站搭乘北捷文湖線往南港展覽館方向,見一短裙辣妹竟尾隨進入車廂,站在其後方以手機偷拍腿部,女子於南港展覽館站下車時,雲男即尾隨下車並以手掌觸摸女子臀部,被依性騷擾罪,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保護管束,且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雲男於今年3月21日晚間6時27分許,於臺北市內湖捷運站月臺,見一短裙辣妹進入北捷文湖線往南港展覽館之捷運車廂,遂尾隨辣妹進入捷運車廂內,並站立於辣妹後方,以手機拍攝辣妹腿部影像。

晚間6時36分許,捷運列車抵達終點站南港展覽館捷運站時,雲男竟意圖性騷擾,緊鄰辣妹身後,乘辣妹欲下車而不及抗拒之際,以使用手掌觸摸辣妹臀部,性騷擾得逞。辣妹不甘受辱報警處理。

法官審酌,被告與被害人素不相識,竟爲滿足個人慾望,以用手掌觸摸被害人臀部之方式,對被害人爲性騷擾行爲,侵害被害人身體自主權,並對被害人身心造成影響,其行爲動機、手段與所造成之危害,均應受一定程度之非難。惟考量被告前無犯罪科刑紀錄,依性騷擾罪,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緩刑期間保護管束,且提供40小時義務勞務。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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