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通膨 立委喊放寬貧窮線

九合一敗選後,5日總統蔡英文召集府院高層開會,指示將照顧弱勢家庭及青年協助等列爲重點施政,「顧弱勢與青年」形成府院黨共識。不待中央提案,綠委先跳出來表態修改《社會救助法》第4條,趕在本會期結束前,將修法版本送進立法院,希望下會期進行審查,完成修法。

目前規範最低生活費由中央、直轄市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公佈當地最近一年,每人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定之。若新年度最低生活費數額變動比例達5%以上時,調整之。

何欣純指出,最低生活費基準就是貧窮線,現在物價變動大,母法已十幾年沒有修正,提案目的主要是要將變動達5%時調整,降低爲3%就調整,如此可涵蓋更多人,現在約28萬人,調整後約可達60萬人。

劉世芳並提案,將條文中「參照」改爲「依據」,這樣中央與6都都要依母法,每年檢討調整最低生活費,不僅供參考而已。知情官員透露,此修正影響恐比最低生活費變動從5%下修成3%還大,因修正後須忠實反應變動比例。若據此修正,將使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高雄市等6都須調增最低生活費標準,粗估可能影響人數達至少25萬人次。

劉世芳指出,現行法規最低生活費調整頻率,視各縣市情況,平均1年至3年調整1次,無法趕上物價指數變遷,難以提供弱勢家庭最及時幫助。目前法規未明定最低生活費調整幅度,導致有縣市政府並非依循可支配所得中位數60%比例調整最低生活費。

何欣純說,許多單親媽媽生活負擔很重,其他直系親屬若收入高、有不動產,就無法申請。甚至兄弟姐妹在同一戶籍,只要其他人收入高,也無法申請弱勢補助。因此《社會救助法》必須與時俱進推動修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