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量集團資源、效益 明安合併子公司明揚

明安15日董事會通過以發行新股,進行股份轉換,取得明揚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股份暨發行新股增資案,明揚同步通過擬以股份轉換方式,成爲明安國際公司百分之百子公司案,並通過擬申請有價證券終止上櫃及停止公開發行,董事會也通過屏東一廠改建及增建化學品倉、架橋劑倉案。

明安總經理周益男表示,本次股份轉換之換股比例爲明揚普通股每1股換髮明安新發行普通股 0.54 股,明安預計增資發行普通股 14,418,845 股予明揚除明安外之持股股東,明揚預計於113年5月27日股東常會討論此案,俟明揚股東會決議通過,且取得相關主管機關覈准及換股作業完成後,明揚將依相關規定申請有價證券終止上櫃及申請停止公開發行,投資人權利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暫定113年9月30日爲股份轉換基準日。

他說,明安主要從事高爾夫球杆頭、球杆、整組球杆、高爾夫球、自行車碳纖維零配件等運動休閒用品,與複合材料及相關工業製品業務,其中高爾夫球相關營收主系由明揚所貢獻,明揚主要產品包含高階比賽球、四層高爾夫球、三層高爾夫球、二層高爾夫球、練習球及其他特殊規格之高爾夫球。

目前明揚在復工及重建事宜需要投入龐大資源,面臨重大困難與挑戰,爲能及時滿足市場與客戶期待,兼顧股東及員工權益,亟需集團資源挹注,故基於企業價值極大化之理念,預計透過本次股份轉換,以整合集團資源,從產品銷售、產能利用、客戶服務及人力資源等層面進行整合,資源使用將更加有效率,更具市場競爭力,增加雙方營運優勢並提升集團整體績效,相信得以創造股東、員工及客戶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