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執法非萬能!議員點名迴歸改善基本工程設施
臺中市府透過設置科技執法設施盼改善交通,但市議員陳俞融認爲,應迴歸基本的先改善交通工程設施。(陳俞融提供)
臺中市府透過設置科技執法設施盼改善交通,但市議員陳俞融認爲,應迴歸基本的先改善交通工程設施。(陳俞融提供)
有感於執法效果佳,臺中市近幾年積極佈設科技執法設施,但市議員陳俞融指出,道路標線標誌等基本工程更顯重要,許多路口交通工程設置不完善,導致民衆違規情況頻傳,不但無法降低意外發生,反倒容易增加行車風險,要求改善。交通局表示,市府多管齊下改善交通設施,盼提高行車安全。
臺中市目前採用科技執法的路口共41處、全市共有49處科技執法設施,陳俞融說,這些科技執法設施主要是取締闖紅燈、跨越雙白線及不依標誌標線行駛等違規情況,但許多道路標誌標線的設置本來就不是很合理,容易導致民衆非故意違規,甚至引發行車糾紛或問題。
她舉北屯區太原路、環中東路口爲例說,該路口因缺乏合理的漸變標線引導,原本直行的車輛可能往前行駛就會突然被要求轉換到右轉車道,違反行車直覺且可能與機車發生車流交織情況,提高行車風險;大雅區神林南路、民生路口也有類似問題存在。
陳俞融指出,臺中市北區三民、崇德的五差路口是科技執法取締前三大排名,今年1至8月共取締機車未兩段式左轉有4722件、闖紅燈122件、汽車轉彎爲先駛入內外車道83件,其中2樣都可仰賴改善標誌標線的方式改善,顯示科技執法效果未如預期好,但市府今年又增設27處路口科技執法,呼籲應將錢用在真正能改善交通的地方。
交通局指出,市府針對數據分析可透過執法改善的地點設置科技執法設施,目前設置點都會邀集相關單位會勘後才決定;未來將檢討路口科技執法設施的完整性,並持續以工程、教育、執法等多方面方式提升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