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人擅自開店門 店家愛犬闖出遭車撞死要賠3萬

寵物店擅開門愛犬闖出遭車撞死,店家判賠飼主3萬。(中時資料照)

林姓女子指控張姓飼主,擅自開啓寵物店的門致林女的吉娃娃已遭不明車輛撞擊而死亡,臺北地方法院認定,張過失行爲致寵物在道路上奔走遭撞,判決張須賠償3萬750元。

林女說,2017年7月17日中午12點多,她將飼養之2只寵物吉娃娃送至北市一家寵物店洗澡、美容,張打算送其飼養之寵物犬至該店美容時,竟未依規定按門鈴通知店長開門,自行開啓店內設置之3道門,且未立即關門。

林女指控,張放任2只寵物犬奪門而出而未加阻擋,之後其中1只吉娃娃遭不明車輛撞擊而死亡,須賠償損失。